关于2025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届批次)在佛山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指引

1. 申请人员须为参加2025年法考合格的2026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必须本人到佛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现场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 2. 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至16日,需按预约时间前往佛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信息不符或需补正的须准备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 3. 特殊情况可委托近亲属代办,需7月13日前联系申请并提交手写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件;留学或因病住院人员另需提供护照/签证复印件或医院诊断证明。 4. 审核通过后由司法部颁发证书,通知将通过“广东司法行政”“佛山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办公时间及咨询电话已公布。

佛山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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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请人员

参加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6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选择在佛山市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二

现场提交材料

申请人应于2026年7月14日至16日期间,按照预约的时间前往佛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1.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需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特殊情况下申请人须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查询结果、认证报告中姓名、证件号码或出生日期等信息与身份证件不符,或有变更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情况的,须根据实际情况提交记载有对应变更事项的户口簿、公安机关或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函(或格式化证明)等。

(2)根据审核需要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3)申请人因出国留学、因病住院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到现场办理申请审核事项的,请于7月13日前工作时间拨打0757-83326216与佛山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联系,可申请委托近亲属代为提交申请材料。特别提示:因上述原因申请委托代办的,除提交上述指定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双方手写签字委托书(写明委托事由、委托办理事项、本人与被委托人关系等)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留学人员需提交护照、签证复印件(本人信息页、签证页及出入境签章页);因病住院的人员需提交医院诊断证明书。

上述材料原件(除委托书外)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温馨提示:申请人无需提交证件照片!制作《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照片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照片信息统一印制,无需申请人提交。)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6年7月17日。

三

证书颁发

证书颁发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广东司法行政”和“佛山司法”微信公众号。

四

其他

办公时间:上午8:45—11:45,下午14:15—17:30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1号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57-83326216

来源:佛山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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