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修订!广东印发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1. 广东省教育厅联合文旅厅、科技厅、体育局等部门修订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依据国家及地方“双减”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设置条件及办学要求,要求各举办者遵照执行。 2. 修订后的标准涵盖文化艺术、科技、体育三类校外培训机构,同时配套发布了各类标准的解读文件,以指导机构合规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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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明确我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条件及办学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广东省教育厅联合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体育局等部门修订了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请各举办者认真研读最新修订标准和解读并遵照执行。

广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广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广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广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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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禅城区教育局

编辑:佛山新闻网 严婉明

审校:王平、黄美仪、李海楹、麦丽敏、朱广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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