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结束后收到“补税提醒”怎么办?“三步走”教你补正申报

1. 该新闻稿由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提供,编发单位为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2. 新闻稿包含多张图片(图片链接显示为2026年7月16日相关图片),具体内容未在文本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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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