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还没下来,先花了几万块医药费,能报销吗?

1. 工伤职工询问:在工伤认定结论下来前,先行发生的就医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能否报销。 2.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受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符合工伤保险诊疗、药品、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依法参保并申报工伤的,由基金支付,未参保或未申报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佛山社保

工伤职工

我上个月在工地干活时从脚手架上摔下来,导致腰椎骨折,紧急送到医院做了手术,住院好多天,花了几万块。请问在我的工伤认定结论下来之前,先行发生的就医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能报销吗?

能报销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据此,在工伤认定结论前,已经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如果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按规定申报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或未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

来源:中国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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