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课堂丨第一百七十七期

1. 该新闻稿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三条,明确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驾驶许可的,将被收缴相关证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驾驶证)、撤销登记或驾驶许可,且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机动车登记或驾驶许可。

佛山交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一百零三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的,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

编校:康铮

审核:张文海、蔡坤、周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