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道歉 | 佛山多家企业作出公开道歉承诺
1. 2022年1月1日起,《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正式实施,明确“违法者主动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制度”:违法者在行政处罚前改正行为、公开道歉并作出守法承诺的,可按罚款标准30%-50%从轻处罚,降低后低于法定最低额的按最低额处罚。 2. 近日,佛山多家企业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公开道歉申请,在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平台公示道歉及守法承诺。 3. 企业及个人环保公开道歉承诺书在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平台的公示周期为6个月,以保障公开透明。

2022年1月1日起
违法者主动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制度
即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改正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公开道歉申请并在地市级以上主要媒体或网站上公开道歉、作出生态环境守法承诺的,按罚款标准30%-50%降低处罚;降低后的罚款额低于法定最低罚款额的,按法定最低罚款额处罚。
作出生态环境道歉承诺









(*企业及个人环保公开道歉承诺书在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平台公示周期为6个月)
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整理/佛山生态环境微信编辑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