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胚胎案”当事妻子提出刑事监督申请!男方撤回离婚诉讼
1. 无锡朱女士丈夫唐某某因与他人伪造结婚证做试管婴儿被警方行政拘留5日,朱女士已就事件中的刑事犯罪可能性向徐汇区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并获受理,同时唐某某撤回离婚纠纷案申请已被法院批准。 2. 朱女士此前发现丈夫手机中中山医院通知短信,证实其伪造证件与第三者做试管婴儿,遂起诉丈夫、第三者及中山医院,诉求包括销毁胚胎等,7月30日相关胚胎处置纠纷在徐汇法院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8月5日男方称已销毁胚胎但朱女士表示对此不知情。 3. 8月11日,朱女士向无锡梁溪区法院起诉第三者返还夫妻共同财产赠与部分,法院将在7天内决定是否立案。
近日,无锡朱女士称丈夫唐某某与他人办假结婚证做试管婴儿,引发关注。8月13日,朱女士告诉南都N视频记者,其已就“唐某某与他人使用伪造证件被行政拘留5日”提出刑事监督申请,并于12日收到徐汇区人民检察院的受理通知。此外,唐某某向法院提出的撤回离婚纠纷案申请已被批准。

据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出示的行政拘留家属通知书,警方对使用伪造证件的两人处以行政拘留5日(自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16日),在上海市徐汇区拘留所执行。
朱女士向南都记者解释道,“仅对使用假证行为的行政拘留不足够,假结婚证的来源及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未被充分考虑。”因此,她向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提出刑事立案监督。其出示的文件显示,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对上述申请予以受理。
此外,朱女士提供的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显示,原告唐某某与被告朱某某的离婚纠纷一案,法院于7月1日立案。原告唐某某于8月11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予以批准。
南都此前报道,2025年,朱女士看到丈夫手机里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的通知短信。发送方为“中山医院”,称呼其丈夫与另一女子为“夫妇”,提醒他们于2025年10月30日到手术区域等候,并提醒“务必携带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当晚她与丈夫对峙,丈夫承认了全部事实。
7月30日,涉及胚胎处置权纠纷的案件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朱女士起诉丈夫、第三者以及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三方,诉求包括销毁胚胎、医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涉事女子公开赔礼道歉等。
8月5日,男方称已在律师的见证下去医院销毁胚胎。5日晚,朱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其对此事并不知情。
8月11日下午,朱女士前往无锡梁溪区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诉请第三者返还涉夫妻共同财产的赠与部分,法院说会在七天之内给予是否立案的结果。”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周敏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