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坚决反对任何形式“追私”行为
1. 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14日通过“龙潭湖之声”公众号,针对聚集蹲守、尾随偷拍等“追私”行为发声。 2. “追私”行为涉嫌违反法律法规,侵犯运动员合法权益,损害其身心健康,干扰训练备战并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3. 呼吁广大体育爱好者保持理性,共同抵制“追私”行为及其衍生“产品”。
针对聚集蹲守以及尾随偷拍、围追堵截驻训运动员、教练员等行为,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14日通过“龙潭湖之声”公众号发声,表示偷拍、代拍及售卖运动员照片、视频等“追私”行为涉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侵犯运动员合法权益,损害运动员身心健康,干扰运动员训练备战,并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请广大体育爱好者保持理性,共同抵制“追私”行为及其衍生“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