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大旗头村等3个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获省政府批复
1. 广东省批准佛山市三水区大旗头村、顺德区北滘镇碧江村、南海区九江镇烟桥村三个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规划,规划将为这些村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与活化利用提供有力保障。 2. 碧江村作为明清广府水乡村落代表,文风昌盛曾出26名进士、145名举人贡生,有“文乡雅集”之誉,是岭南教育、经济、红色文化重要土壤,现存金楼等岭南建筑精华。 3. 大旗头村为清末民初防御性村落典型,现存岭南建筑与园林艺术精华,其非遗与节庆活动传承八百年水乡文化。 4. 烟桥村始建于明代,名人辈出,现存何氏大宗祠等文物,国家级非遗醒狮、省级非遗龙舟活态传承,规划将保障其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

近日,省政府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大旗头村等3个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批复》(粤府函〔2026〕167号),原则同意《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大旗头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碧江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烟桥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大旗头村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碧江村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烟桥村
批复文件要求,妥善处理好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名村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尺度及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同时,要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
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确保保护规划管制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做好保护规划的公布实施工作,在保护范围内,凡涉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避免发生破坏和影响历史文化名村保护的建设行为。要加强对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教育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村保护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