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延缴到65岁,没缴够年限,可以一次性补齐吗?
1. 职工养老保险延缴至65岁仍未满足最低缴费年限能否一次性补齐需视情况而定,仅最后参保地及待遇领取地为广东省的参保人符合条件时可申请趸缴。 2. 广东省参保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趸缴:广东省户籍人员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且按月继续缴费满1年及以上;2011年7月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最低缴费年限。

职工养老保险
延缴到65岁
还是没有满最低缴费年限
可以一次性补齐吗?
需要看情况。如果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最后参保地为广东省且确定待遇领取地为广东省的参保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按规定申请趸缴(即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
1、广东省户籍人员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
2、广东省户籍人员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并且按月继续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及以上。
3、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