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受理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更新补贴申请的公告
1.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9月25日发布公告,自2026年10月12日0时起,重新受理佛山市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的更新补贴申请。 2. 本次调整仅涉及更新补贴受理,佛山市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补贴申请不受影响,仍正常受理。 3. 本次补贴遵循“总额控制、先到先得”原则,按申请先后顺序审核发放,补贴资金用完后将停止受理,符合条件的车主可提前准备申请信息,有疑问可致电咨询。 4. 该公告信息将在广东粤焕新平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及官方公众号等多个平台发布。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新受理非营运类
老旧中重型货车更新补贴申请的公告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工作实际,我局决定至2026年10月12日0时起,重新受理在“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的佛山市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更新补贴申请。佛山市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补贴申请不受本次调整影响,正常受理。
根据“总额控制、先到先得”原则,我局将严格按照申请人提交申请的时间先后顺序审核发放补贴,补贴金额发放以最终审核结果为准。我局将根据补贴资金申请进度实施库存动态控制,请符合条件的车主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填报(新建)相关申请信息,依时提交申请。一旦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我局将停止受理申请。如有疑问,可致电0757-83210772咨询。
上述信息将发布到“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佛山生态环境”公众号等平台公告。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25日
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整理/佛山生态环境微信编辑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