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广东正式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

1. 10月1日起广东省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该防护期固定为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2. 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特别防护期内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上坟烧纸、野炊、烧荒等各类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须经批准并落实防火措施。 3. 该提醒在国庆假期开启之际发布,呼吁广大市民文明出行游玩,共同守护森林资源,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

广东应急管理、乐平镇应急管理办

今天起

广东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广东省森林特别防护期。

《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我省实行全年森林防火,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野炊、烧烤、烧蜂、熏蛇鼠;禁止烧山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烧田基草、果园草等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因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经当地政府批准,落实防火措施,严防失火。

国庆假期已经开启

应急小编提醒广大市民

文明出行游玩

共守绿水青山

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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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广东应急管理、乐平镇应急管理办
编辑丨邓志毅、孙柳
校对丨植舒婷、何晓敏
审核丨陈黎明、黄晓莹、邓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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