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科普 | 特种设备切勿“带病运行”!企业安全生产提醒请查收

1. 本文强调安全生产不能松懈,明确起重机械作为工业常用特种设备,超期未检、带病上岗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同时属于违法行为。 2. 本地通报一起典型违法案例,某企业一台正在作业的起重机械无法提供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被处以罚款。 3. 官方明确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是法定强制义务,提醒企业需建立设备台账跟踪检验有效期,提前申报检验,避免因遗忘或侥幸心理遭受处罚、影响生产。

乐从市场监督管理所、顺德融媒

安全生产须臾不可松懈。起重机械作为工业生产中高频使用的特种设备,设备状态直接关乎作业人员生命安全。设备超期未检、“带病上岗”,极易引发起重伤害事故,同时也将触碰法律红线。

本地典型案例警示

近期,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对某公司开展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现场共有3台起重机械,其中1台起重机械正在开展钢材搬运作业,但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该批起重机械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

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的规定,构成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罚款处理。

定期检验是法定强制义务,逾期一天即构成违法。企业必须建立设备台账跟踪检验有效期,提前申报,避免因“遗忘”或侥幸心理导致设备停用、生产中断及行政处罚。

来源:乐从市场监督管理所、顺德融媒

编辑:佛山新闻网 岑炽晖

审校:林楚琪、麦丽敏、乐从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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