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用人单位抓紧申报!顺德区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将于10月31日截止
1. 顺德区发布提醒,2025年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在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申报,逾期未申报将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需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 本次申报对象为顺德区行政区域内2025年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各类用人单位,申报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10月31日,支持网上申报和窗口办理两种申报方式。 3. 通知明确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分别所需的申报材料,已有电子证照或共享数据的对应材料可免提交,同时说明了就业人数计算规则、申报要求以及认定书的获取方式。 4. 通知附上了可查询申报详细信息的官方网址,也预留了咨询渠道供用人单位答疑。


2025年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注意啦!2026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申报将于10月31日截止。
重要提醒: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需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相关事项看这里
PART 1
申报对象
顺德区行政区域内2025年度已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
PART 2
申报时间
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PART 3
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推荐)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关键词: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进入对应事项在线填报办理。



(二)窗口办理
如有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可携带申报材料到所在镇(街道)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
PART 4
申报材料
(一)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注册、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二)窗口办理
1.《材料真实有效性确认承诺书》;
2.《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
3.《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登记表》;
4.《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协议》);
5.关联单位材料证明(有关联单位的需提供);
以下第6-8项材料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可以免提交:
6.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工资发放有关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包含每月收入、申报单位信息的证明并附银行流水或工资发放凭证);
7.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8.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医保缴费证明。
备注:申报流程、材料等详见顺德就业网—残疾人就业专区—联网认证,网址:https://sdjy.shunde.gov.cn/index/cjrjy/index.html。

PART 5
相关说明
(一)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每月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当月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实际支付的工资指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所支付的个人部分的工资(含各项社会保险费中个人缴纳部分)。
(二)上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月计算。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三)2025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四)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通过窗口办理的,可联系受理申报的镇(街道)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领取审核认定书。
PART 6
咨询方式

来源:顺德就业通
审校:梁锦仪、陈树忠、梁烨莹、龚漪韵
编辑:陈村镇融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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