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出台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指引
1. 近日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佛山市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全流程管理实施指引(试行)》,落实广东省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要求,规范低效用地盘活路径、提升审批效能,推动存量建设用地提质增效,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 2. 《指引》明确适用范围为佛山行政区域内经认定符合要求的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同时厘清了市自然资源局、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各分局、镇街各级主体在项目全流程中的职责分工。 3. 《指引》建立“上图入库-实施方案-用地报批”三阶段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分别明确了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办理要求与效力,各阶段紧密衔接推动项目落地。 4. 《指引》同步配套了各阶段申报所需的材料清单、申请表、方案参考范本,还整理形成了全流程管理实施指引图,方便相关主体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近日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印发
《佛山市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
全流程管理实施指引(试行)》
构建
“上图入库-实施方案-用地报批”
三阶段管理流程
提速存量低效土地盘活
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
为落实广东省全域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低效用地盘活路径,提升审批效能,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佛山市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全流程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佛自然资通〔2026〕90号)(以下简称《指引》)。《指引》为全市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提供清晰操作路径,实施全流程闭环管理,推动存量建设用地提质增效。
《指引》适用于佛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原则上应符合“经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确定为建设用地,且符合低效用地标准”的要求,并依程序报批认定。
《指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指引》明晰市自然资源局、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各分局、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职能定位,厘清各主体在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全流程管理中的职责分工。
负责低效用地认定,上图入库审查及申报;负责组织实施方案部门联审(区级相关部门依职责配合做好审查工作);负责用地报批预审查、在线申报及正式审查。
可作为上图入库阶段、实施方案阶段的申报主体;负责低效用地认定、实施方案的初审;按要求负责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佛山市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实行“上图入库、实施方案、用地报批”三阶段全流程管理,各阶段紧密衔接、层层递进,形成闭环管理体系。
第一阶段:上图入库,把准项目准入关口
上图入库阶段是对符合低效用地标准的土地依程序认定并纳入低效用地数据库的过程。《指引》明确上图入库阶段的内容要点、管理要求、办理流程及阶段效力,并明确该阶段主要包含低效用地认定和低效用地数据申报纳入“国土调查云”平台两项工作,完成上图入库作为项目编制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方案以及实施再开发政策的依据。
第二阶段:实施方案,绘制改造实施蓝图
实施方案阶段是对项目范围、实施路径、推进措施、权利义务等改造前期工作进行系统安排的过程。《指引》明确实施方案阶段的内容要点、办理流程、方案调整要求、批复效力以及实施监管等相关要求。实施方案须依据现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其中由政府征收(收回)方式实施的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采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除外,其他均无需编制实施方案。
经批准的实施方案作为享受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优惠、开展用地报批工作、签订实施监管协议的依据,并作为零星用地补充入库的认定文件。
第三阶段:用地报批,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用地报批是对拟改造用地完善建设用地手续,形成再开发用地条件的过程。《指引》清晰划定用地报批工作开展的适用范围,细化审批办理流程。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用地报批须在广东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综合应用系统线上办理,执行“预审查+正式审批” 两步审批模式。
为便于项目申报,《指引》一并明确了上图入库材料清单、上图入库申请表、实施方案材料清单、实施方案申请表、实施方案参考范本,并将管理流程表格化,形成佛山市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全流程管理实施指引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