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合同行政监管 规范格式条款使用
1. 今年以来,佛山西南市场监管所根据消费者投诉,查处两家存在格式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瑜伽普拉提门店,罚没合计91858元。 2. 本次梳理出预付式消费四类常见侵权套路,并提醒消费者办卡时注意核查资质、细读合同、留存凭证,遇侵权可通过官方渠道投诉维权。 3. 西南市场监管所接下来将从落地消费新规、开展重点领域风险排查、推动协同治理三方面,持续规范预付式消费市场。

办健身卡、买私教课,先交钱后消费,合同里却藏着“不退不换”“高额违约金”等“霸王条款”——这是不少市民踩过的坑。今年以来,西南市场监管所聚焦预付式消费领域的合同问题,接连查处两起瑜伽普拉提门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罚没合计91858元。
查了什么、怎么查的
(一)从投诉入手,锁定问题门店。今年5月、7月,西南市场监管所先后接到多名消费者投诉,反映辖区两家瑜伽普拉提门店存在不退费、合同“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等问题。执法人员逐一核查,迅速立案查处。
(二)现场取证,固定“霸王条款”。执法人员前后数次到店检查,调取消费者实际签订的合同、收据、宣传单张等材料,固定了“活动特价卡不退不换不转让”“退费需支付30%违约金”“转让收10%手续费”“换店另收500元服务费”“同意拍摄照片供宣传使用”等不公平条款内容的证据。
(三)依法认定,罚没9万余元。经查,两家门店的合同均属单方拟定、重复使用、未经协商的格式条款,分别构成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减轻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消费者权利等违法行为;其中一家门店还存在以“创始会员豪礼”为噱头的虚假宣传。执法人员依法责令改正,罚没合计91858元,并在裁量时对拒不退费等情节依法从严把握。
消费者要警惕什么
从这两起案件看,预付式消费的“套路”主要有四种:一是“不退不换”直接堵死退费路;二是巧立违约金、转让费、服务费等名目,抬高解约门槛;三是捆绑“照片宣传授权”,过度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四是用“高价值礼品”“100%中奖”吸引办卡,实际兑现的只是袜子、拉力器等小礼品。
消费者办卡前看清经营者资质和口碑,不轻信“创始会员”“限时优惠”等营销话术;签约前逐条细读合同,对不合理条款当场提出异议;合同、收据、付款记录、宣传单张妥善留存。遇到问题,可拨打1234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
下一步怎么做
西南市场监管所将立足职能定位、严守职责分工,持续规范格式条款使用、遏制“霸王条款”,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抓好新规落地。《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已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学深学透预付款书面合同、退费义务等新规,同步向经营者宣讲法定义务、向消费者普法,推动条例规定进门店、入人心。
(二)关口前移,排查风险。对健身、美容美发、教育培训等预付式消费重点领域开展格式条款排查,推广合同示范文本,督促经营者订立书面合同、明示退费规则;对涉案连锁经营主体的全部门店延伸检查,防止“霸王条款”换个门店死灰复燃。
(三)各司其职,协同共治。按照今年5月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佛山市预付式消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涉及预付式消费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不正当价格等违法行为。在合同违法案件查办中,将当事人拒不退费等情形作为处罚裁量的重要因素依法从严把握,并同步督促其主动履行退费义务、妥善化解消费纠纷;对不属于市场监管职责范围的退费诉求,按照职责分工引导消费者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或通过调解、诉讼等渠道依法维权。

来源:西南街道市场监管所
编辑:甘健欣
审校:刘玉娥、邓绮梦、杨柱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