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劳动合同能否变更?企业合并工龄怎么算?

1. 本文是佛山12345推出的劳动合同相关普法内容,针对大众常见的劳动合同相关疑问做出了官方解答。 2. 内容明确劳动合同不能任意变更,只有符合法定情形且经双方协商一致,才可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一方不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修改。 3. 明确即使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不能单方面对劳动者调岗调薪,调整岗位和薪酬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4. 内容指出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后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转入新用人单位的,符合规定的原工龄可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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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

合同内容单位想改就改?

未签订书面合同

单位可以单方面调岗调薪吗?

企业合并分立后

原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工龄能否累计计算?

一起来了解一下!

劳动合同可否变更?变更合同应具备什么条件?

变更或终止劳动合同是劳动法律法规赋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但变更和终止劳动合同是有条件的,不能任意变更或终止。变更劳动合同,就是对原有劳动合同的某些内容作修改或补充。一般是在原订立的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经修改的;企业因合并、停产、转产或依法宣告破产等经营情况发生了变化的;或是劳动者因致残,丧失部分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原有工作等原因,致使原合同条件已不适用时,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同意,另一方不得强迫或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原合同。

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能否单方面调整工资和工作岗位?

不能。用人单位原则上是需与劳动者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调整劳动者工资和工作岗位的。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未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双方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已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因此,在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原则上是需与劳动者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调整劳动者工资和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应及时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规范双方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况,原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如新公司要求重新订立劳动合同,之前的工龄也可累计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如果新公司要求重新订立劳动合同,之前的工龄也可累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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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佛山12345

编辑 | 佛山新闻网 江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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