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民政局关于拟认定佛山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第一批)、佛山市地名保护名录(第二批)的公示

1. 为落实《地名管理条例》保护传承地名文化,佛山市民政局经规定程序,拟认定第一批佛山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第二批佛山市地名保护名录,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2. 本次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公示期间对名录有异议需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反映,官方已公布受理单位、地址、邮箱及联系电话。 3. 本次公示的两个拟认定名录附件可通过文中二维码或文末跳转链接查看,该公示由佛山市民政局于2026年10月10日发布。

佛山民政

 

 为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进一步保护和传承我市优秀地名文化,根据《佛山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认定工作实施方案》《佛山市地名保护名录认定工作方案》规定,经镇(街道)申报、区级审查、市级评审等程序,拟认定佛山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第一批)、佛山市地名保护名录(第二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1日至2026年10月17日,共7天。公示期间,对名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佛山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实名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佛山市民政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号佛山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

 电子邮箱:

 sityd@mz.foshan.gov.cn

 联系电话:0757-83217100

附件:

 1.佛山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第一批)(公示版)

 2.佛山市地名保护名录(第二批)(公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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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民政局

2026年10月10日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跳转网站公示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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