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答南方+:前三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约2.18万亿元

1. 10月14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南方日报记者就前三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表现及海关支持创新举措提问。 2. 海关公布数据显示,前三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同比实现正增长,同时披露了跨境电商主要进出口商品、货源地及进口目的地分布情况。 3. 近期海关已推出多项支持举措,通过复制创新监管模式、拓展跨境电商通关物流模式,降低企业成本提升通关效率。 4. 海关表示下一步将聚焦监管提效与通关便利,在多方面发力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南方+

跨境电商事关老百姓“买买买”和商家“卖卖卖”,已连续多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今年前三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的表现如何?海关在支持跨境电商发展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在10月14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南方日报、南方+记者就此进行了提问。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吕大良回应表示,据海关初步测算,前三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约2.18万亿元,增长4.4%,其中出口约1.75万亿元,增长4.6%,进口约4340.5亿元,增长3.3%。

吕大良表示,从上半年跨境电商统计调查看,我国跨境电商主要出口商品为服饰、鞋包、首饰、家居、家纺、厨卫用具等;主要进口商品为医药保健品及医疗器具、美妆及洗护用品、服饰、鞋包首饰等。出口货物主要来自广东、浙江、福建、江苏,进口目的地集中在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山东。

“跨境电商顺应了数字化发展的潮流,契合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场景,展现出强大的韧性和活力。”吕大良指出,一直以来,中国海关积极研究支持措施,促进跨境电商发展。

近期,海关全面复制推广“先查验后装运”监管模式,进一步提高出口拼箱货物通关效率,降低企业出口成本;进一步拓展跨境电商通关物流模式,支持企业通过国际公路运输、铁路国际联运等方式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

吕大良表示,下一步,海关将持续聚焦监管提效与通关便利,在提高监管效率、强化科技智能、深化协同治理等方面发力,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南方+记者 赵晓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