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召开不动产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上历史遗留问题新政策专题宣讲会
1. 10月14日,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不动产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上历史遗留问题新政策专题宣讲会,多市直部门及各区自然资源部门相关业务人员参会。 2. 佛山原有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政策即将废止,新版《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将于2026年11月10日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适配佛山存量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需求。 3. 本次宣讲会系统解读新政策核心内容,明确基层高频疑难问题的实操标准,通过互动答疑厘清政策边界,统一了全市办理尺度。 4. 会议部署了抓实政策衔接、严守合规底线等六项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后续将稳步推进新政策落地,持续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难题,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为平稳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新旧政策衔接落地,统一全市处置标准,精准破解企业群众办证堵点难点,持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10月14日,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不动产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上历史遗留问题新政策专题宣讲会。

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委金融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国资委、市城管局、市法院、市税务局等市直相关部门业务负责人,各区自然资源部门分管领导及市局相关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本次宣讲会介绍,我市原有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政策(佛自然资通〔2021〕7号、佛自然资通〔2026〕13号)即将到期废止。新版《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将于2026年11月10日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新政策严格对标省厅最新文件精神,立足佛山历史建设现状,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民生优先、依法合规”原则,进一步细化分类处置标准、优化便民办证路径、压实部门联动责任,全面适配我市存量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需求。
宣讲环节中,围绕新政策出台背景、适用范围、核心原则、六大类问题处置规则、闭环监管机制等内容开展系统解读,重点对土地权属来源不清、规划竣工手续缺失、权证信息不符、跨宗地建设、权利主体不明、抵押查封处置、证缴分离、单方办证等基层高频疑难情形的实操标准进行细致讲解,明确各类历史问题的办理流程、认定依据和风险底线,有效解决了一线业务办理口径不统一、疑难问题处置难等痛点。

互动答疑环节,各参会单位结合日常业务实操难点现场提问交流,宣讲团队逐一精准回应,进一步厘清政策边界、统一全市办理尺度,为基层落地执行扫清政策盲区。
会议总结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会议强调,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事关民生福祉、事关企业资产盘活、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各部门、各区要高度重视、抓实抓细。
一是抓实政策衔接过渡,准确把握新旧政策更替节点,严格落实新规要求,确保业务办理平稳有序、无缝衔接。
二是严守合规工作底线,坚决杜绝“以登记代替审批”,严禁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合法化,守住规划、安全、生态红线。
三是开展全员转训学习,各区、各部门迅速组织内部培训,确保一线经办人员吃透政策、熟练运用。
四是全面摸排建档闭环,系统梳理辖区存量历史遗留项目,建立专项台账,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
五是强化部门联动共治,健全多部门联审联办机制,协同高效推进历史积案化解。
六是规范对外答复口径,精准做好企业群众政策解释工作。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将持续以民生需求为导向、以合规底线为准则,稳步推进新政策落地实施,持续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难题,切实保障群众和企业合法财产权益,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持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