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镇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攻坚治理专项行动

1. 佛山南海狮山为筑牢辖区安全防线,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近期统筹开展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整治、专题培训等系列工作,累计检查涉危化品企业21家,整治隐患138项。 2. 狮山镇分对象组织开展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通过案例警示、专家授课提升从业人员及基层安全工作人员的风险辨识处置能力,明确将对整改流于形式的问题严肃处置。 3. 狮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向全镇物业出租方发布安全生产提醒函,明确要求出租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并清晰告知了相关违规行为对应的法律责任。

狮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南海狮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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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筑牢辖区安全防线

狮山统筹推进专题培训、隐患排查整治等系列举措

全面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领域重大安全风险

10月14日上午,区应急管理局局长邓剑波、总工程师彭嘉贤到狮山隽璟智能科技园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现场核查发现消防、危险化学品违规储存等安全隐患,要求园区管理方严格落实园区安全管理制度,压紧压实园区管理主体责任;督促相关企业立行立改,切实强化危化品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同时明确,园区要加强与安全帮扶单位对接,梳理汇总园区企业高频隐患问题,形成指引文件,供新入驻企业对照自查;督促涉危化品使用企业按要求落实安全评价相关工作。

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

前期,狮山镇已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下沉挂钩村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检查组紧盯厂中厂、园中园、化工等高风险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违规储存使用、消防通道占用堵塞、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消防设施老旧破损、违法违规搭建等突出隐患。针对排查发现问题,现场督促企业落实立行立改,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隐患自查自纠,从严落实各项安全管控措施,筑牢安全防线。

镇领导班子开展专项行动。

10月13日-14日,全镇开展涉危化品使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违规储存使用等突出风险隐患,累计检查企业21家,整治隐患138项。

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攻坚治理工作走深走实,狮山镇组织开展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一方面针对隽璟科技园,组织园区管理方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以及园内涉危化品使用企业主要负责人、危化品专员开展专项培训;另一方面组织各村(社区)分管安全负责人、业务骨干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攻坚治理工作培训会。

培训会上,镇应急办相关负责人剖析近期涉危化品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各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对照隐患判定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完善隐患台账,落实隐患闭环销号管理。镇应急办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整改流于形式、整治“走过场”等问题予以严肃处置。

培训特邀安全专家授课,重点讲解危化品风险辨识、安全储存与使用规范、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整改措施等内容,进一步提升企业从业人员与基层安全工作人员风险辨识和隐患处置能力。

狮山镇组织开展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到各村居。

安全生产无小事

需要全体物业出租房的共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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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狮山镇物业出租方的

安全生产提醒函

全镇物业出租方:

近期,我市范围内发生了多起火灾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为扎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确保我镇安全、平稳的安全生产形势,特此提醒各物业出租方严格落实以下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依法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出租方务必与所有承租单位逐一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及负责区域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免除或者转嫁自身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义务。

(二)严格履行统一协调管理职责。作为出租方,必须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应当建立健全厂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形成检查台账,严禁违规分隔,堵塞安全通道。未对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将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三)严格把控承租方安全准入条件。出租方不得将厂房、场所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出租前应当详细了解掌握承租方基本情况,充分了解其生产工艺、经营范围及安全风险,不得将厂房出租给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对承租单位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将生产经营场所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一)严禁违规出租用于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出租方不得将厂房、商铺等物业出租给承租方用于专门生产、经营、存放危险化学品,包括烟花爆竹、柴油、汽油、无水乙醇以及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闪点≤60℃)等。在自查过程中发现承租方存在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行为的,应当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或公安部门。

(二)严禁将风险较大的生产经营活动设置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严禁将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等风险较大的生产经营活动违规设置在多层厂房中,严禁将厂房出租给未经审批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严禁将丁、戊类厂房出租给储存、生产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或违规设置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单位。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的承租单位,应当督促承租方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评价,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且达到规定数量的承租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三)建立危险化学品统一建档管理和定期检查制度。出租方应当全面掌握各承租单位使用危险物品的情况,对厂区内危险化学品统一建档管理,定期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储存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承租单位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设置专门仓库或专用储存区域,确保符合安全条件。

(四)强化危险作业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凡在厂区范围内开展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出租方应当督促承租企业落实审批制度和相应的防护措施,熟悉掌握承租企业使用特种设备基本情况,督促承租企业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和维保。

(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出租方应当定期组织整个厂区承租方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使所有承租企业员工熟悉应急处置流程和疏散方向,切实提升厂区应急处置能力。

安全生产,重在落实。请各出租方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承租方共同筑牢安全防线,确保厂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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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狮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编辑:何永坤

审核:吴妮、高雨璇、徐志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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