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拒不整改!丹灶3家企业被依法处罚
1. 佛山南海丹灶镇人社部门联合南海区人社局,查实3家用人单位欠薪后拒不执行劳动监察整改要求,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对外通报曝光。 2. 三家涉事企业均位于丹灶镇下滘工业区,均因欠薪且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违反相关规定,其中两家被罚款18000元,一家被罚款10000元。 3. 相关部门提醒用人单位需遵守劳动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及时足额发放工资,收到整改、处理文书后需按期履行义务,拒不整改将面临多重惩戒,同时告知劳动者遭遇欠薪可扫码依法维权。

欠薪拒不整改 丹灶3家企业被依法处罚 近期,丹灶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联合南海区人社局在处置工资纠纷过程中,查实3家用人单位拒不执行劳动监察整改要求,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现予以通报曝光,请用人单位引以为戒。
经查,用工地在丹灶镇下滘工业区的珠海桂同粤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涉嫌拖欠劳动者工资,涉及1人、66551.39元。南海区人社局于2026年7月15日向该企业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该企业限期内支付劳动者工资,但其在限期内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 上述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的规定。2026年7月20日,南海区人社局依法对该企业处以罚款18000元。
案例二 经查,用工地在丹灶镇下滘工业区的佛山市粤升食品有限公司,该企业拖欠多名劳动者工资。南海区人社局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结清薪资,后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支付工资,企业拒不执行整改、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涉案拖欠工资金额超5万元,认定为情节严重。 2026年7月20日,南海区人社局依法对该企业处以罚款18000元。
用工地位于丹灶镇下滘工业区的佛山市米满多食品有限公司,涉嫌拖欠劳动者工资,南海区人社局于2026年7月28日向该企业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该企业限期内支付劳动者工资,但其在限期内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 上述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的规定。2026年8月24日,南海区人社局依法对该企业处以罚款10000元。
丹灶君在此提醒,用人单位应当严格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及时足额发放工资、规范离职薪资结算流程;收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限期改正、行政处理文书后,须在法定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切勿心存侥幸拒不整改,否则将面临罚款、失信公示、法院强制执行等多重惩戒。
各位街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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