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湾这些区域禁养烈性犬!违反规定最高罚款5000元→
1. 佛山市禅城区发布通告调整养犬管理城市市区范围,石湾镇街道、祖庙街道、张槎街道全辖区以及南庄镇所有社区被划入该范围,通告自2026年10月24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原相关通告同时废止。 2. 禅城区养犬管理城市市区范围内明确禁止饲养烈性犬,盲人饲养的导盲犬、肢体重残人士饲养的扶助犬除外。 3. 规定城市市区范围内携犬外出必须遵守携带犬只证明、两米内牵绳、及时清理粪便等七项要求。 4. 明确各类违规养犬行为的处罚标准,违规养烈性犬、违规外出、未清理粪便、犬只伤人等不同违规行为对应不同额度的罚款。

最新城市市区范围确定了!
其中石湾镇街道办事处辖区
也在范围内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
调整禅城区养犬管理城市市区范围的通告
按照《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工作要求,结合禅城区实际情况,划定祖庙、张槎、石湾镇街道办事处辖区,以及南庄镇所有社区为禅城区适用《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所称城市市区范围。
南庄镇所有社区包括:南庄社区、吉利社区、河畔社区、人和社区、绿岛社区、凤翔社区。如有相关文件调整南庄镇社区的范围,从其规定。
本通告自2026年10月24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禅城区养犬管理城市市区范围的通告》(佛禅府〔2023〕80 号)同时废止。

哪些狗属于烈性犬?
违规养犬、遛狗,要罚多少?
划重点!

盲人饲养的导盲犬、肢体重残人士饲养的扶助犬除外。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饲养烈性犬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每只五千元罚款,对个人处每只二千元罚款。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携带犬只外出,请务必遵守以下规定:
✅ 带证明:携带已免疫证明,或者为犬只佩戴相应犬牌;
✅ 牵好绳:用长度两米以下的犬绳牵领,并佩戴口嚼或嘴套等防护器具,或装入笼内;
✅ 管行为:有效制止犬只攻击行为;
✅ 懂避让:主动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 能负责: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或携带犬只;
✅ 贴身站:在人多拥挤场合和电梯内,应该怀抱犬只或收紧犬绳,贴身携带;
✅ 清粪便: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

违反相关条例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未遵守犬只外出规定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二千元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
携犬外出时未有效制止犬只攻击行为、导致犬只伤害他人的,由公安机关对养犬人处五千元罚款;
对犬只的粪便未即时清理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清除污物,处二百元罚款。
请大家自觉遵守规定
做负责任的“铲屎官”
共同守护干净、安全
有序的城市环境
如果身边有养犬的朋友
记得转发提醒TA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