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用“马甲账户”规避执行?法院:依法冻结! | 杨阿洋快评

1. 新闻明确了“马甲账户”的定义,介绍了深圳市南山区法院近日审结的一起被执行人利用第三方账户作“马甲”收款规避执行的案件。 2. 代收租金的B公司提出代收行为具有合理性,法院认定该行为存在帮助规避执行、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性质,且B公司无法证明资金去向,最终驳回了B公司的解冻诉求。 3. 该案件表明任何规避执行的行为都逃不过法律监管,提醒被执行人应当依法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可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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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以为穿了个马甲,就不认识你了。

“马甲账户”通常指非本人真实身份注册或实际控制的隐蔽账户,有的人以为用“马甲账户”收款不会被发现,而法院的答案是:没门。

近日,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审结了一起用“马甲账户”收款以规避执行的案件,A公司因另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之后,本应主动履行义务,却动起了歪脑筋:他们在对外经营中享有一笔租金,原本由其自行收取,但为了继续获取该款项而不被法院划扣,A公司故意将收款方变更为B公司,企图以B公司的账户作为马甲继续收款,然而B公司的收款账户仍被法院依法冻结。

对于代收行为,B公司称,他们与A公司有长期业务往来,而且A公司还对其存在欠款,按照A公司的指示代付给了第三方。这听起来好像合理,但问题出在哪里呢?

法院经审理认为,租金应由A公司收款,这是板上钉钉的。B公司代收租金的行为不但影响A公司对外清偿债务的能力,更存在帮助其规避法院执行的可能性,严重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此外,B公司亦无法证明资金确实去向了其所说的第三方,最终法院驳回了B公司的解冻账户的诉求。

所以,不论是马甲还是替身,都逃不过法律的“火眼金睛”,作为被执行人,应当依法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积极配合执行。心存侥幸终是空,主动履行是正途。

【策划/出镜】杨洋

【文案】陈地杰 杨洋

【拍摄】陈地杰 魏跃东

【视频】周丽娜 罗晓彤

【运营】莫群 曹力思

【视觉】郑碧云

【责编】蒋玉 刘树强

部分素材来自:南方+、凤凰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清风北京、网络素材等

【频道编辑】李卓华 李拉

【文字校对】华成民

【值班主编】林琳 刘树强

【文章来源】南方杂志党建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