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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正名”后,财产刑执行监督案当事人给检察官寄来锦旗

珠江时报

珠江时报讯(记者/杨慧 通讯员/叶长欢)“你好,你有一个快件需要签收一下。”近日,南海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检察官梁永年接到快递员的电话后,取回了一件长长的快递。当他拆开快递发现,这是一面写着“尽心尽职,为民解忧”的大红锦旗,寄件人为一宗财产刑执行监督案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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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给检察官寄来的锦旗。通讯员供图

原来,2019年,当事人施某锋以某刑事判决书中对被告人“施某锋”错误认定,向检察院提出申诉。施某锋认为该判决导致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了正常生活,要求法院裁定将“施某锋”更改为该案中真正的被告人施某文,同时解除对施某锋的财产刑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刑事执行检察科检察官审查了相关申请书和证明材料,并先后多次到法院和被告人施某文所在的服刑监狱进行调查。

通过制作笔录、提取固定身份信息、指纹对比、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等方式,形成了相关证据材料,检察官认定该案确需纠正。

最终,南海检察院就该事件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法院解除施某锋“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并对该刑事案件真正被告人施某文进行财产刑执行。

法院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对建议进行采纳,2019年8月21日,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更正了原判决书,施某锋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该案成功纠正后,施某锋日常生活也恢复正常,他内心充满感谢。由于在疫情期间不方便亲自送过来,施某锋在制作锦旗后,悄悄用快递的方式向检察官赠送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