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级家庭农场申报开始,3月21日前需递交材料
有意申请本年度家庭农场的农业经营主体要抓紧时间了。据悉,高明区本年度家庭农场申报和监测工作目前已开始,有意申报或需要接受监测的家庭农场需要在3月21日向各镇街农业部门递交材料。
所谓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通过经营自有或承包他人的耕地、林地、山地、水域等,从事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并以农业经营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从事的经营范围以种养业为主,也可兼营观光旅游和餐饮住宿服务等。
另外,申报区级家庭农场的农业经营主体需要满足多个条件,例如要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家庭农场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并相对稳定,各类证件齐全等等。
获评区级或以上级别家庭农场的农业经营主体,可以获得各级财政的扶持。区农业农村局农村发展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有意申报本年度区级家庭农场的经营主体负责人,需要在3月21日前递交认定申报表、负责人及家庭成员个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等多项材料到所属镇街农林渔业局,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认定的5个佛山市(高明区)家庭农场纳入2020年专项监测范围。臻品园蘑菇家庭农场、佛山市高明区盛明农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龙田生态果园农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登峰休闲农场、佛山市禾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这5个农业经营主体同样需要在截止日期前递交监测材料,否则将从区级家庭农场名单中删除。
文丨佛山日报记者何志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