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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也能得到救助

佛山日报

佛山日报讯 记者宋世伟报道:今日(18日),记者从佛山市民政局获悉,佛山市已正式印发《2020年全市低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除了在全市持续深入推荐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外,还将整治范围延伸至城镇低保,旨在清理和纠正低保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相关问题,并提升低保审核审批效率和加强资金监管等工作目标。

《方案》明确,本次治理行动将通过经济信息化核对与综合评估,对共同生活的低保对象家庭成员财产状况进行核查,其中综合评估后家庭月人均收入达到当地月低保标准,但不超过当地低收入(低保临界、低保边缘)标准的,家庭成员中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及三级、四级精神残疾人和治理残疾人,将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与此同时,《方案》中要求,要着重检查各区是否按规定开展临时救助工作,确保各类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并完善实施急难型临时救助,简化优化审核审批程序,增强临时救助实效性。

需要注意的是,《方案》指出,在确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6倍的基础上,佛山还将检查各区是否全面签订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护理协议,将有集中供养需求的特困人员及时安排入住机构,确保特困供养人员“平日有人照料、生病有人康护”。

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为了确保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人口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到位,《方案》中还特别规定本次治理行动还将全面了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临界对象等救助对象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家庭生活状况,畅通疫情防控期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审批审核通道,确保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及时得到救助。

据悉,佛山还将加强救助补贴资金全流程监管,压实资金保障、分配、发放和支付等责任,督促各区、镇(街道)建立“谁经办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机制,加大对救助和补贴资金发放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吃拿卡要等问题查处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安全隐患,并加大问题线索查办督办力度,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

值得关注的是,后续佛山市还将全面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应用,推进社会救助申请“一证一书”改革和预约、申请等全流程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并推动落实手机微信“粤省事”小程序自助申请。同时,还将加强救助数据治理,对佛山市社会救助信息平台数据进行实时更新,做到“申请一户、录入一户、退出一户、核减一户”,实现线上与线下流程同步,切实做到“不漏报、不虚报、不瞒报”,提高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实时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