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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418万元,三水法院绿色通道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佛山日报

佛山日报讯 记者郑泽聪 通讯员叶卉荷报道:“感谢法院为我们追回这笔款项,帮助我们公司解决了资金周转困难。” 收到执行款项后,申请执行人某信息技术公司代理人专程写下一封感谢信给三水法院执行法官幸华林,向其表示感谢。

近日,三水法院执行局顺利为申请执行人某信息技术公司追回418万余元执行款,一并为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公司解封5处不动产,同时获得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赞许,以执行“加速度”为双方企业复工复产“制氧输血”。

在某信息技术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服务合同一案中,经佛山中院调解,某房地产公司应于2019年12月31日向某信息技术公司支付欠款396.75万元。

然而,履行期限届满后,房地产公司拒不履行义务。无奈之下,信息技术公司向三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三水法院执行局了解到申请执行人信息技术公司急需资金复工复产,迅速启动“绿色通道”,为企业急事急办。承办法官幸华林立即进行财产查询,足额冻结了被执行人的存款,同时与申请执行人核对债权计算方式和具体金额。

办理期间,幸华林考虑到申请执行人急需资金周转,被执行人又想尽快结案,而通过“总对总”系统冻结的存款需在异议期限届满后才可扣划,于是再次查询被执行人是否有其他存款账户。

在发现另一账户也有足够存款可即时扣划后,幸华林随即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希望其了解申请执行人急需资金复工的迫切需要,并指出尽快扣划款项可减少其利息损失。

最终,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公司意识到自身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影响了申请执行人的生产经营,同意从另一账户扣划执行款。在对另一账户扣划款项的同时,幸华林同步解冻第一个账户,并马上协同综合办公室一次性完成了418万余元的退款工作。

鉴于申请执行人只申请执行了民事调解书的部分内容,幸华林还主动向其了解其他义务履行情况。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同意,幸华林为该案诉讼过程中保全的5处不动产全部办理了解除查封手续。

“感谢你们的恪尽职守,在新冠肺炎期间依然克服各种困难,以最高效最优质的服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不久,三水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人寄来的感谢信,字里行间溢满对法院和法官工作的褒奖和感激之情。

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也致电表示,感谢法院及时解封房产,对该公司重启房产销售有很大的帮助。

据统计,疫情防控期间,三水法院共为企业执行到位7277万余元。

三水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三水法院将继续主动作为,不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强化线上财产查控、加快款项扣划、退款退费效率,以实际行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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