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出台广东首个地级市地震安全性评价诚信管理办法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杨杰 通讯员郑永麟报道:近日,为加强佛山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保证地震安全性评价实施质量,佛山市地震局印发实施《佛山市地震局地震安全性评价诚信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这是广东省内首个地级市地震安全性评价诚信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的制定、实施和监管符合国务院“放管服”的改革精神。近年来我市经济水平快速发展,建筑行业、固定投资等也有极大提升,按照国务院和中国地震局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地震部门不再受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的新设、延续、变更等相关申请,从“事前审批”改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由县级以上地震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要求,对本区域内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管理办法》通过诚信登记、动态管理、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加强对我市地震安评单位的监督监管,提高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保障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同时,以诚信管理、信息公示作为事中事后监管手段,既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也符合“放管服”的改革精神,切合全市信用联合奖惩系统要求。
此外,《管理办法》的出台符合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2019年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出将强化项目后续监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结合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我市制定关于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通过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地震安评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有助于推进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制度,对我市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建设防震减灾现代化试点城市意义重大。
《管理办法》出台后,佛山市地震局将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整体安全保障,计划年内制定配套文件,加强对地震安评报告内容、地震安评报告“应评未评、评而不用”的现场检查等全过程监督管理。《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