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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查处3起恶意抢注“火神山”“雷神山”行为!法律还对这些抢注商标行为亮红牌…

顺德普法

“火神山”、“雷神山”也被抢注商标?

近日,

顺德对3家代理机构涉嫌

违法代理商标注册申请的行为

进行立案调查。

在收到上级交办的顺德辖区部分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火神山”、“雷神山”、“抗冠”等非正常商标申请的线索以后,顺德区市场监管局迅速安排执法人员,对大良2家、陈村1家商标代理机构进行了调查。

经初步调查,发现上述3家代理机构已经在前期市监部门约谈后撤回了疫情相关的非正常商标申请,并承诺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目前,区市场监管局已对上述3家代理机构涉嫌违法代理商标注册申请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疫情下的商标“生意”

自2月3日商标局正式复工后,一大批与疫情相关的商标纷纷出现。

代表着武汉壮士断腕也注定让武汉成为一座饱含血泪的英雄城市的“封城”被注册,寓意祛除病毒,平安健康的“火神山”、“雷神山”被注册,表达了日本友人情谊的“风月同天”被注册,承担无数争议与压力的“吹哨人”也被注册,甚至殉职的李文亮医生的姓名也被注册成为了商标。

依法严厉打击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疫情防控相关商标审查指导意见》规定:

2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审查部门下发了《疫情防控相关商标审查指导意见》,明确与疫情相关人员姓名,含疫情病毒名、疾病名的相关标志,疫情相关药品标志,防护产品相关标志,其他疫情相关标志等的审查指导意见,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与疫情相关的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第(八)项不良影响条款: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因此,像“李文亮”“钟南山”“火神山”“雷神山”“方舱”等商标注册申请,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以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适用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依法予以驳回。

这些抢注商标行为会被驳回

商标驳回就是在工商局评审过程中被商标委员反对驳回,原因大多都是以下四种:

1.他人已先申请注册商标局在对商标进行审查时,首先会在数据库中进行检索。如果发现同一商标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被多人提起商标注册申请的话,就会根据“先来先得”的原则,驳回后面提出申请的企业或者个人。

2.侵犯了“在先权利”:我国商标法规定:“在注册商标申请人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以前,他人已经依法取得或者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不得侵犯。”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如果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在先权利,商标也会被驳回。

3.商标近似被驳回: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商标近似,容易令公众产生无人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一般来说,在商标取名和logo商标设计时,如果可以模仿其他品牌,产生傍名牌的想法,则有非常大的可能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商标近似是最常见的驳回原因,也是最容易产生误判的地方,所以要谨慎对待。

4.违反绝对禁用条款:即《商标法》第10条,商标标识本身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影响社会善良风俗,有损国家尊严、民族团结、宗教信仰等。

看到这可能很多小伙伴还没明白

来看几个典型案例吧~

案例一

自2012年9月“WIFI万能钥匙”上线以来,该平台的月活跃用户数已超过8亿。其公司准备将“WIFI万能钥匙及图”标识作为商标使用在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替他人推销等服务上时,商标却遭到了驳回。

初审

针对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商标局经审查认为,涉案商标与在先商标“WIFI共享精灵”、“云WIFI”等构成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并且涉案商标的注册使用在指定服务上易使消费者对服务的内容产生误认,故驳回申请。

复审

“WIFI”是一种可以将个人电脑、手持设备等终端以无线方式互相连接的技术,使用在指定服务上易使消费者对服务的内容产生误认,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法院审理认为

涉案商标由图形、英文字母“WiFi”和中文“万能钥匙”构成,其中“WiFi”是一种将电子终端以无线方式互相连接的技术,而“万能钥匙”则是对建立连接时密码破解的通俗称呼,将涉案商标使用于指定服务上,容易使消费者对服务内容和服务性质产生误认,带有欺骗性。 

法条链接:

在《商标法》第十条中,对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产地产生误认的情况的商标,有规定不予注册。

案例二

“武大郎”,看到这三个字,你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哪个人物?

不就是《水浒传》中娶了潘金莲为妻的卖烧饼的武大郎嘛,一个虚构人物而已。那用“武大郎”来注册商标行不行?

不行!已经有人用实际行动换回了一份商标驳回通知书,告诉大家答案:“武大郎”为我国烈士,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啥?

你没看错,以上非P图,此消息已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1月14日证实:网上所传商标驳回通知书内容属实,武大郎真的是烈士!!

根据申请该商标的代理申报公司称,商标申请被驳回是由于在中华英烈网查到名为武大郎的烈士。由此可见,看似滑稽的原因实为依法驳回。

法条链接: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是指我国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规范以及在一定时期内社会上流行的良好风气和习惯。“其他不良影响”是指可能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包括将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领域公众人物姓名等申请注册为商标。

《英雄烈士保护法》第22条第2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

除了上面的理由

包括但不限于

四创SICHUANG:

驳回理由,“SICHUANG”为“四川”的拼音,属于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黄态:

驳回理由,“黄态”易使消费者联想为“黄色动态图”,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悠仁:

驳回理由,该商标中“悠仁”为日本小亲王的名字,用作商标易产生不良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叫帅锅:

驳回理由,“帅锅”为现下流行“帅哥”的叫法,该商标“叫帅锅”一词多用于风月场所,用作商标有悖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易引起不良影响。

商标注册有讲究 申请红线碰不得

对商标恶意抢注说NO!

顺德普法编辑小组整理

声明:本文素材来源顺德市场监管、国家知识产权局、新华网等,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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