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悬赏撤销公告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06执507号之二
关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执行肖伟、薛利铭、周剑超、佛山市顺德区昊来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天天禾本云商有限公司、佛山市蓝弧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陈伟雄、陈志峰、陈敬岳、蔡丽君、佛山市和美置业有限公司仲裁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于2017年12月21日发布了被执行人蔡丽君的执行悬赏公告。现因申请执行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销该执行悬赏公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现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蔡丽君的执行悬赏公告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承办执行员:蔡俊杰 书记员:杨凯霖
联系电话:0757-82630414 82630868
传真:0757-82630416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51号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二O一八年一月十日
编辑|佛山中院微信编辑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