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公安念起安全生产紧箍咒, 查处非法储存危化品360公斤!
化工企业因生产需要存储化学原料,
这很正常的事,
不过罔顾周边安全而大量存放,
还故意瞒报公安,
这就是违法!
三水公安坚决查处!严惩!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
12月18日至26日,三水公安治安部门检查组对全区多家生产、经营、使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购买、生产、销售、储存等各项环节的安全管理和台账建设进行全面督导排查,对发现问题的,严格督促落实整改。

行
动
成
效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三水公安
共处罚违规易制爆从业单位4家,
处罚违法购买人员1人,
有效促进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合法规范经营。

其中,西南河口一家化工厂
因未经备案使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结果:
被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
故意瞒报
12月26日上午,检查组来到西南街道一家化工厂进行检查发现,该厂在今年4月份和11月份,先后购入双氧水360公斤,该公司使用的双氧水(过氧化氢溶液浓度>8%)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经核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该公司未依法备案,属于瞒报行为。
目前,该公司因未经备案使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被责令整改并处以1000元罚款。

那么,危化品究竟是什么洪水猛兽?
它的威力有多大呢?


三水公安
危化品是危险化学品的简称,是指化学品中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坏的物品。
简单来说,
危化品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

而上述瞒报的企业所储存危化品
属于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具有强氧化性,易引起燃烧、爆炸
非法储存是非常危险的
▼

但不少企业单位以生产需要为借口,
依然习惯在厂房内储存危化品,
这样做等同于放“计时炸弹”在身边!

因此,企业和单位
在购买、储存、使用、报废处理时,
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否则就要受罚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经营企业或单位购买、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必须5日内向公安机关报备。
◆不得向不具有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禁止向个人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相关购买、销售流向台账必须保留不少于1年并录入相关报备系统堵住可能疏漏的管理环节,严防失管失控,确保危化品安全。
为避免因违规储存危化品
发生无可挽回的意外
警察叔叔特别提醒你以下几点
危化品储存
◆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建立了储罐罐体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
◆是否建立操作规程和执行情况;
◆储罐是否装备高、低液位和超温超压报警设施,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
◆防超压、防泄漏、防雷、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接下来,三水公安将加大危险化学品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违法违规行为保证我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编辑 |米娜儿
校对 |钱小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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