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离婚了,你的债我可以不背!
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就当前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并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平衡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该司法解释从1月18日起,也就是今天开始正式施行。


(司法解释文件照片。来源:新华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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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夫妻一方“被负债”| 最高法刚刚出台司法解释防止涉夫妻债务极端案例发生
如何防范“二坑”风险?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最高法这样说…

但是问题来了,
很多小伙伴看过说这个司法解释看不懂?
还有人问这个新在哪里?
还有人说哪里有变化了?
都别急!
小编这就跟你聊聊
这个司法解释为我们解决了什么现实问题,
请接着往下看↓↓↓



看明白了吗?
新的司法解释给夫妻共同债务从新划定了认定标准,
目的就是为了
有效防止夫妻一方以离婚之名把个人债务甩锅给对方背,
避免前任离了婚还要受到二次伤害!
避免作为债权人的你被“猪队友”坑!
这是因为在这个司法解释之前
2003年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
这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
除非明确约定是个人债务
或者夫妻双方有婚前协议
这就是说,根据“24条”
对方背着你借钱花天酒地,
离了婚,你还要为他“埋单”
你说你冤还是不冤?

新的司法解释中正是弥补了这一不足,
在新出台的司法解释中,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细化,
举证证明责任得到合理分配。
下面,划重点!
最新司法解释明确了↓↓↓



拿走不谢!
请叫小编雷锋!
嘿嘿…
从今天起,
你可去理直气壮的怒回你的前任,
离婚了!
你的债我可以不背!

新的司法解释一经公布
小编的朋友圈就被刷屏了
一起来看看吧











这回你懂了吗?
懂了请点赞:)
来源:资料综合长安剑、新华视点、最高法微信、大成陈勇团队、闵晓法微信、法盟客服朋友圈等
(编辑 唐晓芳 朱婵婵 见习编辑 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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