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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战“疫”普法微课(第六期):疫情期间,慎言

高明检察

在第二期的战“疫”普法微课《疫情防控期间,慎言慎食》中,我们说到了疫情期间,有些事不能做,有些动物不能吃。这一集检察官跟大家谈谈,疫情期间,有些话不能说。



案例一


黄先生暂住在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近日黄先生身体抱恙去看医生,自述感冒、咳嗽、流鼻涕,有武汉汉口逗留史,曾经出入汕头客运站、菜市场。当地政府接报后高度重视,不仅对这位黄先生采取医学隔离治疗观察,还到其居住地、曾经出入地进行消毒。后来,经过公安机关调查,这位黄先生疫情爆发以来从来没有离开过潮阳区,更没有接触过湖北籍人;经医院观察和诊断,黄先生体温正常,核酸检测为阴性。黄先生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检察君倾向于把这类人定义为“恶意添堵型”人群,他们虚报信息,既损人又不利已;他们耐不住寂寞,hold不住清闲,自己无聊还要别人陪着消遣。特殊时期,别拿疫情开玩笑。


案例二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的赵某某,自2018年起就在多个短视频平台上假装警察身份发布信息。2020年1月26日,正值疫情防控最紧张时期,赵某某编造由其带队封闭了鞍山市所有高速公路口,所有车辆不准进入鞍山的虚假疫情防控信息,并在关联微信号的朋友圈上进行发布。信息经大量转发后,许多市民向该市政务便民服务热线、公安110接警中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部门询问相关情况,市公安局第一时间对此信息予以澄清,并组织警力对消息发布者进行核实确认。


赵某某编造警情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广泛传播,导致疫情防控期内大量社会公共资源被损耗,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最终以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这场疫情之中,许多人为了守护这个国家、这个民族逆行驰援,牺牲了团聚、休息,甚至是健康与生命,他们的付出、他们的努力应当得到尊重、珍惜、感谢,而不随便给国家、社会添堵就是最大的珍惜。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在保护好自己的同时,更要遵守法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建和谐清朗网络空间。



连六集的战“疫”普法微课就全部播放完毕了,

期待我们下次再见。

中国加油,武汉加油!


图片来源于网络

统筹|高明检察微信编辑小组

供稿|第三检察部 麦幸景

视频|第三检察部 麦幸景、黄颖贤、陈惠聪(排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