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禅城获评“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喜讯!
佛山市禅城区荣获
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近日,全国普法办作出《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表彰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普法办〔2018〕6号)。其中,广东共有20个县(市、区、镇)荣获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马上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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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
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名单
(共20个)
广州市越秀区
深圳市南山区
汕头市龙湖区
佛山市禅城区
韶关市翁源县
河源市紫金县
梅州市五华县
惠州市博罗县
汕尾市陆河县
江门市新会区
阳江市阳东区
湛江市坡头区
茂名市高州市
肇庆市怀集县
清远市英德市
潮州市饶平县
揭阳市揭东区
云浮市云城区
东莞市长安镇
中山市南区
这个奖“分量”有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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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是全国普法办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地区授予的荣誉称号,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管理水平、法治建设、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尺。
厉害了!
那么作为全市唯一一个入选的单位
禅城在法治建设上有何“秘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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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禅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法治区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力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有效促进了全区经济的平稳发展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据介绍,禅城区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目前,全区各级党组织都按要求制订了严格的决策议事规则和程序,建立和完善了重大决策广泛征求意见制度和集体决策制度。同时,着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执政能力。此外,坚持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在全市率先推出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并建立行政单位首长学法讲堂制度,区普法办每年组织全区公职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学法考试的成绩运用到干部任用考核之中。
与此同时,禅城区还建立了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认真落实各项举措,如制定并出台了《佛山市禅城区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同时,设立区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委员会,大力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权力清单制度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纳入区绩效考核体系,积极推进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开展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活动。
此外,禅城区还助力司法改革,加快推进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落实入额法官、检察官的选任工作。
禅城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禅城着力推进“七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将村居“两委”干部和青少年列入“七五”普法的重点对象,在全省率先推行村居“两委”工作会议前学法制度。同时在全区组织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和“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两个创建工作。

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禅城近年来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全面深化公共法律服务的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等“三大平台”建设,深化“一村居一律师”工程,实现村居全覆盖。全面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将法律援助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在全区打造法律援助“半小时便民服务圈”,让群众、各类社会主体获得普惠、精准、及时和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禅城区将继续发挥榜样表率作用
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再建新功!
来源:佛山司法、珠江时报
佛山政法微信编辑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