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直播预告来了!盗窃案、合同纠纷、交通肇事...三水多起案件即将直播!
各位三水街坊注意啦!
本周三开始,
三水法院有多起案件将进行庭审直播!
都有哪些案件?
在哪里可以看?
先来看看直播预告~


庭审直播预告

案例一
案号
2018)粤0607刑初564号
案由
寻衅滋事
开庭时间
开庭地点
2018年8月8日9:00
第三法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人:黄建烈
书记员:庾俊辉
当事人
公诉机关: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熊军大、熊荣强、简旭多
案情简介
2018年3月27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熊军大、熊荣强酒后在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某休闲会所按摩,因不够钱支付消费单,与休闲会所当班经理被害人陈某艺等人发生争执。期间,被告人熊军大、熊荣强通过电话把上述情形告知被告人简旭多,并让其携带刀具到休闲会所。在被告人简旭多携带一把黑色砍刀来到休闲会所后,被告人熊军大、熊荣强因强行离开未果,遂持黑色砍刀追砍被害人陈某艺、温某棠等人,致使双方发生打斗,导致多人受伤。经鉴定,被害人陈某艺、温某棠和被告人熊军大的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经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治安管理大队认定,上述黑色砍刀属于管制刀具。
2018年3月28日,被告人熊荣强主动前往佛山市公安三水分局西南派出所投案。2018年4月25日,被告人熊军大、熊荣强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陈某艺、温某棠人民币10000元,并取得谅解。
案例二
案号
(2018)粤0607刑初566号
案由
故意伤害
开庭时间
开庭地点
2018年8月8日9:10
第三法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人:黄建烈
书记员:庾俊辉
当事人
公诉机关: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黄勇
案情简介
2018年4月17日23时许,被告人黄勇在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西路海鲜市场某建筑工地309宿舍内睡觉时,因被害人王某化大声讲电话影响休息而喝斥对方,二人因此发生争执,继而引发打斗。期间,被告人黄勇将被害人王某化踢倒在地,导致被害人左手臂受伤。经鉴定,被害人王某化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案发后,被告人黄勇在明知他人报警的情况下留在现场等候处理。
案例三
案号
(2018)粤0607民初3869号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
开庭地点
2018年8月8日 9:00
第五法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人:禤君
书记员:李洁文
当事人
原告:刘少明
被告:李镇安、李诗荣
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签订购房协议书,约定原告向被告购房,并支付了购房定金。但被告收取定金后一直拖延,不协助原告办理过户手续。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不理不睬,故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起诉至法院。
案例四
案号
(2018)粤0607民初3542号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
开庭地点
2018年8月9日 8:50
第五法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人:禤君
书记员:李洁文
当事人
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
被告:于发乾、麦小清
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于发乾签订《个人购房贷款合同》,约定由于发乾向原告借款14万元并约定了相关权利义务,于发乾以其名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原告发放贷款后被告没有按期还本付息,构成违约,原告诉请合同项下借款到期。原告认为被告麦小清作为于发乾配偶,上述债务发生于两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例五
案号
(2018)粤0607民初3933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
开庭地点
2018年8月9日8:50
第五法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人:梁淑平
书记员:李秀娟
当事人
原告:佛山市三水远安纺织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被告:叶锦原
案情简介
在2012年5月至2016年7月期间,原告与被告存在业务往来,被告向原告购买纺织制品,双方于2017年11月20日对账,被告确认尚欠原告货款115630元。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均以资金困难为由拒绝向原告支付货款,故原告诉至法院。
案例六
案号
(2018)粤0607刑初568号
案由
盗窃
开庭时间
开庭地点
2018年8月10日9:10
第三法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人:甘露
书记员:庾俊辉
当事人
公诉机关: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谢周宝
案情简介
2017年10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谢周宝伙同韩冬(已判刑)驾驶粤H515P3两轮摩托车多次在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辖区内盗窃摩托车,具体如下:
1.2017年10月30日5时许,被告人谢周宝伙同韩冬去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宝盈时代广场某网咖楼下,盗走被害人袁某金停放在该处的宝雕牌女装摩托车一辆后逃离现场。
2.2017年11月6日4时许,被告人谢周宝伙同韩冬再次去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宝盈时代广场某网咖楼下,盗走被害人龙某安停放在该处的飞肯牌两轮摩托车一辆后逃离现场。经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人民币3104元。
3.2017年11月12日4时许,被告人谢周宝伙同韩冬去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某公寓二栋楼下,盗走被害人唐某发停放在该处的雅迪牌电动摩托车一辆。经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人民币3116元。
案例七
案号
(2018)粤0607刑初575号
案由
盗窃
开庭时间
开庭地点
2018年8月10日9:20
第三法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人:甘露
书记员:庾俊辉
当事人
公诉机关: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范焕洪、赖荣情
案情简介
2018年3月下旬,被告人赖荣情、范焕洪经商议,由被告人范焕洪盗窃一辆三轮摩托车,再销赃给被告人赖荣情用于运输。3月29日凌晨,被告人范焕洪去至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四联某村十二巷附近,将被害人周某怀停放在路边的一辆无号牌大河牌三轮摩托车盗走。随后,被告人范焕洪、赖荣情驾乘该车,将车辆转移至广东省乐昌市李德辉家中存放。经鉴定,上述三轮摩托车价值人民币7722元。
案发后,公安人员在李德辉处缴获车辆并发还给被害人周某怀,周某怀对被告人赖荣情的行为表示谅解。
案例八
案号
(2018)粤0607刑初577号
案由
交通肇事
开庭时间
开庭地点
2018年8月10日日9:30
第三法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人:甘露
书记员:庾俊辉
当事人
公诉机关: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杨东海
案情简介
2018年6月11日22时许,被告人杨东海驾驶桂KB6655号重型仓栅式货车,沿佛山市三水区塘西大道由南往北方向行驶,驶至塘西大道乐平镇源潭新丰村路口时,遇被害人马某彪沿人行横道通过路口,因被告人杨东海驾驶货运机动车装载货物超过核定载质量,行经人行横道没有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没有停车让行,导致被告人杨东海在采取刹车及避让过程中,货车车头碰撞马某彪,造成马某彪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马某彪因道路交通事故致颅脑严重损伤而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杨东海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被告人杨东海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候处理。
案件九
案号
(2018)粤0607民初3981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开庭时间
开庭地点
2018年8月10日9:30
白坭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人:陆志珊
书记员:何绮媚
当事人
原告:邓强恩
被告:邝杰华
案情简介
2018年1月18日,被告邝杰华向原告借款5000元,借款到期后,被告邝杰华一直拖延还款,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诉请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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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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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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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三水法院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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