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叫停一企业深夜偷排废水,负责人被刑拘
深夜偷排废水,通过雨水渠排至厂外,经检测废水重金属超标。针对上述环境违法行为,南海区里水镇环保部门立即责令一家金属制品公司停止生产。目前,该厂主要负责人已被刑事拘留。
根据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案件,有市民反映,在里水镇得金工业区内,一家金属制品公司经常在深夜偷偷生产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排出的废水呈绿色,并散发出一股刺鼻气味。
对此,里水镇环保执法人员立刻展开调查。经查,案件反映的情况属实,涉事企业为佛山市南海耐延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里水镇得金工业区南蛇墩三路6号。该厂未办理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主要从事金属制品生产,其电镀清洗过程中有废水产生,经过三级沉淀处理后排放。
6月27日晚上,里水镇环保、公安部门对该厂开展联合执法,现场检查时该厂有1条生产线正在生产,生产废水由车间管道排到厂外,经过三级沉淀池处理后,通过雨水渠排至外环境。执法人员对该厂排放的废水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该厂沉淀池排放口的废水总镍浓度为35.9毫克/升、总铜浓度为222毫克/升,超过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的珠三角排放限值,分别超标358倍、739倍,已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
对此,里水镇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厂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目前该厂已停止生产。同时,环保部门已将该厂构成污染环境罪的案件线索移送公安部门进行处理,里水镇派出所于6月28日进行刑事立案,并对该厂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共4人实施刑事拘留。
里水镇环保部门将继续跟进该厂涉嫌污染环境罪情况的查处,依法严肃追究企业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跟进该厂电镀液的处理情况,要求该厂将废水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理。随后,环保部门将加强对该厂的后续巡查,确保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未完成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转载自佛山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