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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2家家具企业废气处理不当,分别被处罚款15万元

佛山新闻网

废气处理不当向外排放,2家企业分别被处罚款15万元。昨日,市环保局公布7月份行政处罚决定,上述2家企业主要从事家具的生产和销售,其喷涂废气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放至外环境。

根据市环保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今年3月26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来到禅城区南庄镇杏头工贸开发区,对佛山市家乐辉鸿家具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的底漆房正在作业,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也在运行,但治理设施中的药剂呈静止状态并没有喷淋,导致产生的喷漆废气未经喷淋直接排放至外环境。

经调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的喷淋设施损坏后没有及时维修,导致废气治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针对该公司违法排放废气的行为,市环保局决定对其处罚款15万元。

同样在杏头工贸开发区,环保执法人员还发现另一家违法排放废气的家具企业。市环保执法人员对这家名为佛山市百赛锦龙家具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底漆工序和面漆工序的喷枪正在使用,但喷漆房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已损坏,致使喷漆废气未经喷淋处理向外排放。对于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市环保局决定对其处罚款15万元。

转载自佛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