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将汽车“送上门”,同时还感谢法院?这到底怎么回事?
“原情执行”
是指执行办案中不仅考虑案件事实,还要考虑到社会人情,努力实现事理、法理、情理的有机统一。7月10日,禅城法院执行局扣押了被执行人王某“送上门”的一部汽车。这次扣押车辆不仅没有引起被执行人的不满,还得到了他的感激,同时也体现了司法温度与法院的原情执行。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被执行人为何会这样做?

原来在2017年,被执行人王某因为与他人合伙做生意失败,欠下巨额债务而被起诉和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禅城法院执行局依法处置了同为被执行人的王某配偶名下的一处房产。

2018年6月25日,执行法官又传唤王某与其配偶到庭接受询问,督促移交房产和履行剩余债务。两被执行人到庭后,同意尽快搬离移交房屋,并承诺会尽力履行义务。同时,执行法官根据财产调查情况得知,王某名下还有一辆汽车,遂责令其立即交出。

这时,王某面露难色,他表示,因其小孩最近正面临期末考试,需要车辆方便接送,故请求法院给予一定的宽限期,等到小孩考完试放假后,他一定会将车辆交给法院。
考虑到被执行人王某的家庭实际情况,执行法官决定采取“原情执行”的理念,同意了他的请求,允许其在小孩考试过后,于2018年7月10日将车辆交给法院扣押。

等到约定的日子,被执行人王某信守承诺,如期将车开到禅城法院执行局门前,完好无损地将车交给了执行法官。在办理完扣押手续后,被执行人王某动情地表达了对执行法官的感谢,“本以为法院是铁面的,没想到这么有人情,让我对小孩有个交代。”

禅法君寄语
法院执行工作是司法的最后环节,是实现当事人权益的最终保障。法院生效裁判能否得到有效执行,关系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能否最终兑现,也关系到司法公信力能否得到提升。破解执行难问题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热切期待,更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
面对执行难,禅城法院没有“就案办案”,而是积极践行“原情执行”理念,在执行工作中主动关切民生权益,采用“强制”与“原情”相结合的手段解决矛盾,着力构建多方共赢机制,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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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法谚
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英国】麦克莱

图文|禅城法院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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