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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佛山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这样调整

禅城政法

佛山街坊们注意!7月起,佛山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啦!具体怎么规定?人社君给你划重点!

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下限按3100元调整;上限按20004元调整,即不高于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68元的300%。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2017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9元的60%至300%调整。参保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3635元调整,高于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18177元调整。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市最低工资1720元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调整。缴费工资不低于1720元。参保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18177元调整。若本年度我市最低工资有调整,将另行发文通知。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2017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9元的75%至300%调整。参保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5%的按4544元调整,高于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18177元调整。

注意:

以上各险种的缴费基数调整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2018自然年度调整方案执行,不列入本次调整的范围。

来源:佛山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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