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首单“电动车”消防罚单,沧江一品“中招”



小区电动车越来越多且乱停,正在成为一种值得重视的现象......

但是,你们小区里的电动车都停放正确了吗?

近日,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车引发火灾,高明消防大队联合荷城派出所到辖区沧江壹品小区开展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检查行动。

沧江壹品侧门

到达小区后,检查人员首先对单元楼内的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区域是否违规停放电动车和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车充电违法行为进行检查。
通过检查,执法人员发现小区内在楼道口等疏散通道内违规停放电动车的现象比较普遍。


9、10栋单元楼道违规停放电动车





不仅在楼道随意停放电动车,还堆放杂物
楼内可供逃生的通道:1、疏散通道 2、逃生窗口,万一发生了火灾,疏散通道就会变成首要的要害地方,不仅不能救命,还会“害命”


消防常闭防火门没有常闭


放在楼梯走廊窗口的插线板

楼道里的应急照明灯没有插电,怀疑住户利用应急照明灯插座给电动车充电

针对住户在楼道停车的问题,消防大队执法人员马上敲开了当层住户的门
消防大队执法人员:“我们在小区大门口张贴了电动车规范充电的通告,你们是否留意到?”

沧江壹品门口张贴的电动车规范停放公告
那么物管有没有对电动车进行规范管理呢?

物业单位也在单元楼下张贴了相应的停放温馨提示
“通告上明确,在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公共区域不得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若因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您配合我们工作,把电动车停到楼下临时停放点。” 而且还在楼下设置了临时停放点。


小区楼下的电动车临时停放点
但是,沧江壹品小区物业管理方虽然对违规停放电动车的行为进行了提醒和劝诫,但未尽责管理,构成“电动车违规停放,占用公共疏散通道、物管方未能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及时制止”的违法行为。此类情况,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最高可以罚五万。
普 法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第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区域内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一)保障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高明区消防大队根据沧江壹品物管未尽管理职责的情节轻重,拟作出罚款一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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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辖区内各大物管单位引起重视,不要掉以轻心,尽快引导户主将小区内违规停放的电动车停放到指定的地方,以免被消防部门处罚。若出现户主拒不配合整改的情况,可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统筹:花果山
编辑:君
审核:田勇 向杰 花果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