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这名加了油不给钱就跑的男子,在顺德被判刑了!
诶,你说油价这么贵,
开车一族都加不起油了!
那该怎么办?
有招了!
等工作人员加完油之后……
静悄悄……上车点火溜了……
加油站进出这么多车,
工作人员应该不会发现的!
妙啊!

哈哈哈哈哈哈
小编放开胆子想一下,
开个玩笑还是可以的!
不过小编却被告知,
有人这么去想了还这么去做了!
今天,顺德法院就开庭审理
并当庭宣判了一起加霸王油的案件!

庭审现场
我们先来感受一下
被告人的所作所为!
▼▼▼

视频看这!
▼▼▼

加油站上演“金蝉脱壳”!

2018年3月12日,徐某驾驶一商务车前往顺德陈村一加油站加油。为了逃避交付加油费,徐某待工作人员加满汽油后,趁其不备驾驶车辆迅速逃离现场。
不过,徐某作案的身影可不止出现过一次……2017年2月至2018年3月,徐某先后五次驾驶一商务车前往广州、顺德区域内相关加油站加油后逃费。经鉴定,徐某共逃避油费合计2762元。
2018年1月16日,
我们看到了徐某作案的身影……

2018年1月22日,
徐某又悄然“闪现”在
海珠某加油站作案……▼

都说事不过三,
但徐某竟共计作案五次!
不过,徐某很快就被警察蜀黍抓捕归案了!

不查不知道,
一查吓一跳!
这徐某可是个“老司机”呢!

经查,2014年2月,徐某曾因犯抢夺罪被判刑九个月;2017年12月,徐某又因抢夺被处行政拘留十日。
对于徐某的行为,
法院又会如何认定呢?

今天(7月25日),顺德法院对徐某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归案后,检察机关以徐某涉嫌犯抢夺罪向顺德法院提起公诉。
顺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徐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且徐某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五年之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且前后罪均为抢夺犯罪,不思悔改,主观恶性大,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据此,顺德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因犯抢夺罪,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小编在此也提醒广大驾驶员,“加霸王油”不仅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还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哦!

当然了,加油站平时也应加强防范,组织员工对站内安全进行巡查、维持加油秩序,完善监控设施。在遇到违法事件时,员工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应记住嫌疑人和车辆特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