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佛山权威新闻与城市服务平台

download-icon
下载客户端

顺职院天鹅竟惨遭毒手变“醉鹅”?!这些动物千万别吃,违法!

顺德普法

还记得上个月顺职院分鱼盛事吗?

当时有人叫嚷着什么时候分湖里的鸭子、天鹅?

当时同学们只是说说而已

毕竟天鹅辣磨可爱,怎么可以吃鹅鹅

然鹅……居然真的有人要吃天鹅肉,然后被抓了……

大家都知道,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的湖里有几只傲娇又可爱的天鹅。

8月3日,大良警方接事主梁先生报案称被人陆续偷走其饲养的天鹅、青头鸭等家禽13只,损失价值近人民币2000元。

岂有此理,哪来的贼胆大包天,连天鹅肉都敢吃?

民警立即出动,通过现场走访、翻查视频等很快将3个小贼魏某、肖某、戴某一网成擒。

被抓后,3人态度诚恳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但交待的原因却令人啼笑皆非。

原来,3人就在案发地附近合租,就在今年6月的一个傍晚,3人吃完饭后到湖边聊天散步,聊到《舌尖上的顺德》里的名菜“醉鹅”时,正好看到在湖里戏水的天鹅。

突发奇想,不如弄只天鹅做“醉鹅”来一饱口福,三人一拍即合马上行动,睇水、偷鹅、宰杀、炮制一气呵成。

可能是天鹅肉太美味了,3人“食过返寻味”,不久又连续作案两次,吃完“醉鹅”再吃“啤酒鸭”,好不惬意,直到事主报案才东窗事发。

醉鹅啤酒鸭虽美味,但必须要通过正规途径购买

否则将面临的是牢狱之灾

除了偷天鹅,有些动物,即使购买也可能是违法的哦,比如因为两只龟被刑拘。

2015年8月份,北滘镇苏某在广东湛江市游玩时,看到一位海边渔民有海龟出售,觉得这个品种的龟很特别很好看,于是购买两只海龟回家养殖作观赏所用。

2016年,苏某的饭店开业,为了给饭店增加灵气和特色,苏某就将养殖在家的两只海龟放到饭店内养殖,供自己和客人观赏。

苏某没想到,自己钟爱的两只海龟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苏某也因涉嫌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被依法刑事拘留

Tips

律师提醒,很多常见的动物如麻雀、青蛙、蛇类中也有属于国家保护动物的品类,应加强辨识,切莫随意收购、售卖。同时,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现此类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提醒

这些野生动物动不得!

除了大熊猫、老虎、豹子、藏羚羊这些大家耳熟能详的动物外,还有很多日常生活中可以见到的鸟类、昆虫等也属于保护动物。

记住,这些动物通通动不得!

猴类:路上在见到耍猴艺人,快去看看小猴子在不在这些种类里!

猫类:喜爱“喵星人”的你,记得可千万别买卖这些猫猫啊!

兔子:小兔子也是可爱的宠物,不过跟“喵星人”一样,可千万别误买了这些保护动物。

蝴蝶:蝴蝶很多人都喜欢,不过不管你是想捕只漂亮的蝴蝶来养着,还是想做成标本收藏,记住了,这些蝴蝶可不能碰!

禽类: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里面,涉及的鸟类繁多,小编在此不一一列举了,不过像案子里出现的燕隼一样,所有隼类可都是保护动物!

你知道吗?随意捕捉麻雀也是违法的。

由于麻雀已经被列为国家保护动物,所以即使当事人不在禁猎期和禁猎区捕捉,也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法律法规解释,非法捕捉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就属于违法行为。

还有这些动物也吃不得啊!

巨蜥(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穿山甲(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大壁虎(蛤蚧)(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禾花雀(黄胸鹀)(广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虎纹蛙(田鸡)(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夜鹭(夜游鹤)(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苍鹭(灰鹤)(广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红嘴相思鸟(广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水律蛇(滑鼠蛇)(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眼镜蛇(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山斑鸠(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珠颈斑鸠(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别因一时嘴馋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来源 | 顺德城市网、佛山农业、顺德警察

顺德普法编辑整理

长按二维码识别,即可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