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坑学生:你能成为千万富翁!如今这个组织顺德线彻底覆灭!

社会太多“坑”,我们避都避不了

例如坑爹。坐在巨人的肩膀,你却解放了天性……

例如坑儿子
娃:妈妈,我是你的什么啊?
妈妈:你是我餐桌上的沙拉啊!

可万万没想到,竟还有老师坑学生,把家人拖下水……

2011年2月,梁某鸣在广州某医院实习期间中,实习老师向他介绍了一个“1040阳光工程资本运作项目”,只要投入69800元,任务完成后就能赚到1040万元。

这引起了梁某鸣父亲和哥哥梁某飞的兴趣,随后,他们三人前往广西“参观旅游”,听取“讲师”的讲解。
回家后,他们辞掉原来的工作,全身心投入到“资本运作项目上”。
梁某鸣成为顺德线的总负责人,父亲和哥哥成为其下线,再不断发展下线,受害者近百人。

2017年5月24日,杏坛派出所兵分两路,分别在容桂和杏坛将嫌疑梁某羊、梁某鹏和麦某芝抓获。
2018年3月31日,嫌疑人梁某鸣、梁某飞慑于法律的威严和警方的强大攻势投案自首。
2018年5月30日,民警在高赞将另外一名在逃嫌疑人梁某扬抓获,由此将该传销组织顺德线连根拔除。

△警方成功抓获嫌疑人梁某扬
目前,嫌疑人梁某鸣、梁某飞相关案件已在移送起诉阶段。

不得不说,这真是中国“好老师”
不仅自己走了弯路,还要把学生带偏,这谁都不能学!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做好识别防范。符合下列条件的,即为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从组织方式看,传销组织者承诺给予参加者高额回报,发展他人加入,参加者再以同样的方式介绍和发展他人加入,以此组成上下线紧密联系的传销网络;
从计酬方式看,组织者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以参加者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
从销售方式看,与直销的单层次销售(即推销员直接将商品推销给最终消费者)相区别,传销是多层次网络式销售;
从经营目的看,传销不以销售商品为最终目的,而以发展人员数量、骗取钱财为最终目的。
不要轻信小投资大回报
躺着赚大钱的骗局
避免财产损失

来源 | 顺德区人民法院
顺德普法编辑整理
长按二维码识别,即可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