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胆!三水女子沉迷网络赌博挪用公款159301.19元...

工作稳定,家庭美满。
如果当初吴某没有迷上它,
现在大概过着这样稳定的生活...

2017年初,吴某迷上网络赌博,
找人借钱、偷用家人存款,
甚至挪用“公款”去翻本。
从生活稳定
到欠下“巨资”背上官司,
仅仅不到一年...

“挪用公款”纠纷案
近日,我院审结一起业主委员会起诉要求出纳归还挪用“公款”的侵权责任纠纷案,判决被告吴某十日内一次性归还挪用款项159301.19元以及利息。日前,该判决已生效。

2007年6月,吴某开始担任三水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兼出纳,并从上一任出纳处接收业委会结余款159301.19元。后该业主委员会多次要求吴某交付该笔款项,吴某迟迟不予归还。
该业主委员会遂以吴某
及其前夫李某为被告
向本院提起诉讼。

庭审过程中:
被告吴某承认挪用业委会结余款的事实。但是,两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经济状况良好,且李某具有稳定的工作收入,为何吴某要挪用“公款”,这159301.19元又用在了何处呢?

原来,2017年初,吴某在朋友的影响下迷上了网络赌博,因无法克服想赢怕输的赌徒心理,在输钱后不顾一切找人借钱、偷用家人银行卡存款甚至不惜挪用公款去翻本,最终酿下大错。

2017年9月,
吴某见无法隐瞒,
到三水公安分局投案自首。

我院审理后认为
吴某挪用原告资金159301.19元至今未还,其行为明显存在过错,侵犯了原告的财产权益。原告作为权利人,诉请吴某归还挪用资金并赔偿相关利息,理据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判决
由于并无证据证明涉案资金用于两被告的共同生活,亦无证据证明李某存在共同挪用原告资金的合意,故原告诉请李某承担共同还款责任,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我院作出上述判决。

人们都说“十赌九输”,
沉迷于赌博,
轻则倾家荡产,重则家破人亡。
本案中的吴某
本来拥有幸福的家庭、
稳定的工作,
但因沾染赌博付出惨痛代价,
最终还将面对严厉的刑事处罚。
她的遭遇警醒我们,
珍爱家庭,
戒除贪欲,
远离赌博。

编辑|三水法院微信编辑小组
部分图文来自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