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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制止性侵害踹伤男子被拘14天?检方、警方回应!

佛山高明普法

福建福州一小区内,

女子喊强奸,

男子说自己冲下楼见义勇为,

却被拘留 14 天!

当事人喊冤,详见以下视频

赵先生说 2018 年 12 月 26 日晚上,他听到楼下砸门和女住户呼救的声音,他立即就下楼查看。

陌生男子对女住户实施侵害的地方,就是赵先生楼下的一套单身公寓。

当时,陌生男子企图对女住户进行侵害,与女住户同住的一位同事,立即跑到屋外报警,这时候赵先生来到了现场。

看到赵先生过来,陌生男子意图侵害女孩的行为,得到了制止,后来 110 民警也赶到现场,赵先生就回到了自己的住处。

让赵先生想不到的是,三天后他被公安局以故意伤害的罪名,拘押进了看守所。赵先生说在被制止女住户被侵害时,他曾经踹了一下那个陌生男子,造成了对方内脏损伤,经鉴定伤残达到了二级。

被拘留 14 天后,赵先生被释放。而后面的事情,让赵先生更担心,他咨询了律师,如果没被判定见义勇为,而判定故意伤害的话,将要赔 20 万—60 万之间,还要在监狱里度过 4 年。

赵先生认为,

自己帮助女住户脱离危险,

是见义勇为行为。

而且当时他妻子在分娩,

最需要自己的时候却没有帮上忙,

感觉很内疚。

记者电话联系女住户得知,

她回老家要住一段时间,

为了方便赵先生维权,

女住户在回家前,

对着赵先生妻子的手机,

讲述了当天晚上被侵害的过程。

记者也联系了女孩口中

试图侵害她的那名男子,

当时男子正在打麻将,

男子表示赵先生确实踹了他一脚,

他的伤已经好了,

治疗花了五万多。

不过当天晚上在女住户家,

矛盾是怎么发生的?

赵先生是见义勇为还是故意伤害?

暂未得到证实。

对此律师认为:

如果采用比较温和的方式不能制止犯罪嫌疑人继续侵害他人的犯罪行为时,采取制止继续犯罪行为的度一定要把握准确。

也就是说二次打击,

或者造成更重的伤害,

反而有可能导致见义勇为行为

转化成防卫过当,

进而造成刑事的后果。

最新回应

19日上午,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赵宇被拘留后,该院确曾接到公安机关开具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但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而当事人赵宇也于1月被释放。

赵宇

2月19日上午,福州市公安局方面也告诉南都记者,相关工作人员在获悉此事后便介入了解,将尽快公布调查结果。

事态可能向什么方向发展?(摘自微博法律博主@小议国事 

1.从证据来分析。现在有“爆大腸”的通话录音,有女受害人的通话视频,有@被冤枉的赵宇 的现身说事。除了同屋女子的证言看不到之外,当时在场的人,基本就全了。除了伤残鉴定以外,主要的书证也有了。如果没有相反证据,关于涉嫌故意伤害的刑事拘留,确实需要再推敲。

2.从程序来分析。公安办案侦查,要遵守“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要求。刑事拘留是刑事侦查的第一步,但开展刑事侦查,未必每案都要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赵宇现在已经变更了强制措施。程序的变更,意味着对赵宇行为定性的改变。乐观点看,以后追究他刑事责任的可能性不大。

3.从道德来分析。赵宇的目的是为了救人,而不是为了伤人,是应该提倡的行为。

4.以结果为标准的方法,既不符合法治的要求,也不符合民众对于正义的期盼。

编辑简评:

常听到新闻里说小女孩遭车碾压后经过的很多行人无人救助她,倒地老人无人搀扶只有围观等等,让人大叹人心不古。

当然国家也意识到了这点,也在提倡做好人好事,提倡见义勇为,为此《民法总则》中明确了见义勇为救助人责任豁免规则——对见义勇为者在施救过程中的非故意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豁免其民事责任,意义也在于此。此外,国家建立了专门的奖项奖金,奖励那些做了好事的人们,也鼓舞更多人向他们学习。

见义勇为是社会必须鼓励和支持的,此事件在法律上也应得到公正处理。

这个世界已经很冷,别让她变得更冷。

来源丨新华社(xinhuashefabu1)、新京报、法务之家、苏州普法

编辑|高明普法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