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收废品“摊上大事”?因污染环境罪获刑八个月

他经营着一家废品回收店,
本以为做的只不过是普通的生意,
但却因此而违法?

废品回收,
又有哪些你不得不知的法律常识?
跟禅法君一起看看这个案例!
案情回顾
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期间,马某在禅城区南庄镇某村的辅道边经营一无牌废品回收店。在没有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马某回收废旧油漆桶,再用机器将废旧油漆桶与其他金属垃圾一起压缩成方形块状物体,堆放在露天厂区,等候他人回收。

网络图片,图文无关
2018年5月22日,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局对上述废品回收店执法检查,现场查获12块共重3.18吨的含有废旧油漆桶的方形块状物体,以及80个废旧油漆桶,随后将马某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经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局认定,上述查获的含有废旧油漆桶的方形块状物体及废旧油漆桶的危险特性为毒性,共计10.07吨。
2018年9月27日,公诉机关以马某犯污染环境罪,向禅城法院提起公诉。
对此,我们来看看我国法律
对于这一方面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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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三)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铊、锑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
(四)排放、倾倒、处置含镍、铜、锌、银、钒、锰、钴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的;
(五)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六)二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
(七)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
(八)违法减少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支出一百万元以上的;
(九)违法所得或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十)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
(十一)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
(十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十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十四)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五千人以上的;
(十五)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的;
(十六)致使三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十七)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十八)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第十五条 下列物质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有毒物质”:
(一)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所列物质;
(三)含重金属的污染物;
(四)其他具有毒性,可能污染环境的物质。
法院判决

禅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马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基本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禅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马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另外,扣押的油漆桶、方形块状物依法予以销毁(由扣押单位依法处理)。

禅法君寄语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峻,国家对环境保护也越来越重视,环保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司法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日益成为共识。
禅法君提醒,公民在从事废品收购加工或其他处置危险废物工作时,要在取得相关处置资质的前提下,采取防污染的有效措施依法处置危险废物,切不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而非法任意处置危险废物,以免造成严重污染环境后果而自食苦果。

禅法君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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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禅城法院微信编辑小组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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