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复工、复学、公交……顺德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多个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第6号)
为贯彻落实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的各项工作,全力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区全面持续开展爱国卫生大行动。现公告如下:
一、响应《关于全区全面开展爱国卫生大行动动员令》,市民积极参与社区、单位组织的环境卫生整洁大行动,配合做好重点场所的综合整治。
二、出入公共场所请佩戴口罩,并将废弃口罩规范、精准投放到社区、住宅小区设置的“废弃口罩回收桶”内,由环卫公司统一收集进行销毁处理。
三、及时清理家庭和周边的积水和积存垃圾、杂物等蚊虫孳生地,预防蚊、蝇、鼠、蟑孳生,减少疾病传播媒介。
四、加强家居卫生清洁消毒,勤开窗通风,勤晒衣被,保持居室干净整洁。
五、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手,咳嗽或打喷嚏用纸巾或衣袖遮掩口鼻。
六、生活垃圾不乱扔,分类包装后统一放置收集点。
七、分享健康知识,传播防病常识,提高健康意识。
特此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9日

佛山市顺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第7号)
为落实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蔓延,切实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粤府明电〔2020〕6号)《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企业提前复工报备制度的通知》(粤防疫指办明电〔2020〕11号),现就实施企业提前复工报备制度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遵守企业复工要求
(一)严格按照指挥部统一部署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未经报备擅自复工的,各镇(街道)将立即责令停产。对未经报备擅自复工或因不符合防疫规范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对复产后出现确诊病例的企业,镇(街道)应当责令立即停产,采取隔离等有效措施控制疫情扩散蔓延,并将有关情况报上一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如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导致出现确诊病例,企业将依法依规承担有关责任。
二、申请提前复工企业的条件
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属于粤府明电〔2020〕6号文第一条明确的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企业,申请在2月9日24时前复工,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各企业要对1月9日后曾到湖北或现仍在湖北的员工(包括湖北籍或其他省籍)严格落实通知其暂缓返回顺德,否则不予复工,并对相关员工做好登记,实行一人一册台账管理,指定专人每日了解员工动向。对1月9日后有湖北旅居或接触史的人员,必须由企业落实医学观察足够14天后,方能返回工作岗位,并实行一人一册台账管理,指定专人每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对其余返岗人员要掌握每名返岗人员的基本情况、返岗具体时间、来源地、健康情况,指定专人开展健康管理。
(二)内部管理到位。每日监测员工身体状况并按规定上报情况,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按照“8个一”要求,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
对春节期间处于连续生产状态的企业,应做好相关防控措施,并及时向所在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动态报告疫情防控情况。镇(街道)指挥部要加强对其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
三、报备程序及材料
申请提前复工的企业,须至少提前2日向企业所在镇(街道)指挥部备案,提供以下材料:
(一)提前复工备案表;
(二)疫情防控承诺书。
镇(街道)指挥部收到备案材料以后,对材料齐备的,应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符合条件的,尽快出具备案意见。对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正;对现场核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
中央驻粤及省属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镇(街道)指挥部办理备案。
四、管理服务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复工后,应当采取24小时电话值班等方式保持应急联系,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复工企业要做好员工名册备查,每日将本企业疫情防控情况报送所在地镇(街道)指挥部,发现疑似病例的应当立即报告,并采取隔离防护等相应措施。
(二)明确属地监管责任。镇(街道)指挥部要设立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并对社会公布。发现复工企业不符合规范情形的,镇(街道)指挥部应当立即督促企业按规范采取防控措施,不符合开工条件的,不得复工;对未经报备擅自复工的,由镇(街道)将责令停产。
(三)加大服务支持力度。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将积极帮助企业创造条件安全有序复工,指导和支持复工企业完善防控设施设备,加强管理规范、防护知识的培训,指导员工加强健康管理。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融资、人工等经营成本,帮助企业提升复产能力。
特此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

佛山市顺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第8号)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市、区相关要求,全力做好我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准备工作要求公告如下:
一、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全力以赴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全区中小学、幼儿园2月17日前不开学,中职学校2月24日前不开学。教育主管部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及疫情形势和防控情况,科学研判后确定具体开学时间。校外培训机构开学前不得开展线下服务。要做好假期江义中学西藏班等留校学生的疫情防控和管理服务工作。
二、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要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尤其是要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员工和学生在校内各年级、各班级分布情况以及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各学校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精准安排教职员工、学生,分年级、分班级、分期、分批有序返校,保证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都能够得到全覆盖的健康监测、健康保护。
(一)目前仍滞留在湖北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求其暂时不回顺德。
(二)寒假期间前往湖北且目前已返回顺德或与湖北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按指挥部统一部署要求,实施居家隔离措施。
各学校要对上述两类教职员工或学生指定专人负责健康管理,实行一人一册台账管理。对未按防疫规范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返校的教职员工、学生要填写健康卡,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班上学。健康卡的内容至少应包括: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假期期间是否曾前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等情况。
四、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要根据学校医疗条件,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联系,解决好防控疫情所需设备设施(含口罩、手套、消毒剂、体温计、洗手液等)配备问题,做足、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
五、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要加强对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返校的教职员工、学生的政治关怀、工作学习关怀、情感关怀、人文关怀、心理健康关怀,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学校对他们身心健康的关心关爱和保护。
六、学校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在师生返校前,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孽生环境,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全力营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环境迎接师生返校。
七、教育主管部门将加强对学校开展网络远程学习的指导、检查和管理;指导学校做好网络教学准备,制定网络教学方案,开发网络学习课程。
八、各学校要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做好舆情监测,加强正面引导,增强师生信心,提振师生士气。要梳理和完善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加强值班值守,按要求及时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九、各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学校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到岗,中层行政人员及其他党员教职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根据需要提前分批返校到岗,要责任到岗,任务到人。教育主管部门要强化督查督办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十、建立开学报备制度。各学校于开学前将学校开学方案(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报送属地教育主管部门,由教育主管部门逐一审查学校开学准备情况。对没做好开学准备或达不到开学条件的,不得开学;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大督促整改力度,直至学校具备安全开学条件为止。
特此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1月31日

佛山市顺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第9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近期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加强全区建设工程节后返岗复工时期的疫情防控措施和防控能力,现就做好建设工程复工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
一、复工的时间要求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和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特殊情况的相关项目之外,全区建设工程复工(含新开工)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务工人员不得提前返岗。项目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复工的,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复工。
二、复工必须具备的条件全区各类建设工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并报经属地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复工:
(一)做好返岗人员排查工作。各工程项目部要对1月9日后曾到湖北或现仍在湖北的员工(包括湖北籍或其他省籍)严格落实通知其暂缓返回顺德,否则不予复工,并对相关员工做好登记,实行一人一册台账管理,指定专人每日了解员工动向。对1月9日后有湖北旅居或接触史的人员,必须由企业落实医学观察足够14天后,方能返回工作岗位,并实行一人一册台账管理,指定专人每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对其余返岗人员要掌握每名返岗人员的基本情况、返岗具体时间、来源地、健康情况,指定专人开展健康管理。
(二)建立工地疫情防范制度。在建工程应以项目为单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组织成立项目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形成建设、施工、监理、劳务等专业分包单位全部参与的应急管理体系,落实责任分工,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机构、防范与应急措施、应急救治等内容。
(三)做好工作场所复工前准备。要对施工现场实施全封闭管理。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到工作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通过围挡封闭。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登记造册,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开展爱国卫生大行动,对工作场所、集体宿舍、工地饭堂等进行全面卫生消毒。上述工作准备完成后,建设单位方可向工程监督机构申请复工。
三、复工后应采取的防控措施(一)强化进场人员管理。工地入口要落实体温检测设施,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确保身体状况良好。配备防护口罩,并落实员工按要求佩戴。
(二)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各责任主体单位开工时不搞开年饭,不召开大型会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严禁从业人员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工地,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督导从业人员外出时做足防疫措施,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来自疫区(湖北籍)从业人员回到项目时,务必报告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落实单人单间固定场所用于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
(三)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各项目单位要安排专人每天了解员工健康状况,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送院诊治。要严格落实疫情每日报告制度,项目从复工之日起,实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零报送”机制,每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当天疫情防控情况。
四、加强疫情防控监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将加大对建设工地疫情防控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擅自开复工造成疫情传播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佛山市顺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第10号)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为加强对出现确诊病例的物业小区或居民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现将《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的小区工作指引(第一版)》向社会公告(详见附件),请相关居民小区按指引落实相关工作。
附件:《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的小区工作指引》
佛山市顺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确诊病例的小区工作指引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小区或居民小区等居住场所出现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防控工作。
二、小区工作要求
(一)实施地毯式追踪,强化网格化管理。及时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和网格化工作体系,组建村(社区)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社区志愿者队伍、社区家庭医生人员,对外来人员以及新近返回人员管控追踪,入网入格,摸排人员往来的情况,重点追踪来自疫情发生地区湖北省(武汉市)的人员,确保追踪到人、登记在册、社区管理、上门观察,一旦发现健康异常情况及时向居委会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开展病人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隔离观察任务,防止疫情在社区蔓延。
(二)落实健康监测制度,及时发现可疑病例。在小区出入口处使用非接触式体温探测仪对进入人员检测体温,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小区。发现发热症状病人如是14天内从疫区来粤人员,给他戴上口罩,通知120急救车将病人转运到定点收治医院。如是其他地方的人员,劝导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由小区工作人员每天追踪该员就医情况。小区工作人员要实行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症状,不要带病上班,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知外出史,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三)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整治力度。疫情期间,禁止人流密集、流动性大且通风不良的室内公共场所(如健身房、室内活动室等)开放。严格对小区内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尤其是加强居民楼出入大堂、电梯间等触摸较多的公共区域及公用物品的清洁与消毒,对重点位置每天至少消毒1次。对垃圾中转站、市场、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致病生物孳生环境。居住小区公共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洗手间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防病意识。通过社区微信群、短信群、宣传栏、电子屏等各种宣传途径,广泛向居民宣传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知识,提高居民的自我防护意识与能力。
三、小区居民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少聚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尤其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如车站、商场、影院等);(二)戴口罩,外出时正确佩戴口罩;(三)勤洗手,用肥皂(或洗手液)和流动水洗手,如无洗手设施,可用纸巾擦拭明显污物后,用免洗洗手液、消毒湿巾等清洁用品代替洗手;(四)勤通风,居家每天应适当开窗通风换气,至少上下午各1次,每次通风时间30分钟以上,保持房间内空气清新;(五)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双手减少接触眼、鼻及口;打喷嚏或咳嗽时应用纸巾或屈肘遮住口鼻;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六)不食野味,不要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即野味);尽量避免前往售卖活体动物(禽类、海产品、野生动物等)的市场;(七)生熟分开,处理生食和熟食的切菜板、刀具和存放食物的用具要分开,处理生食和熟食之间要洗手;(八)煮熟煮透,食物要煮熟煮透,尤其是将肉、蛋类彻底煮熟;(九)加强锻炼,规律作息,提高自身免疫力;(十)主动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就医。

佛山市顺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第11号)
根据广东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遏制疫情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暂停往来我区跨市跨区(含广佛城巴)的公交运营服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严禁辖区内所有非法营运搭客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客车、小汽车、摩托车等。
特此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编辑整理:顺德政法
素材来源:佛山市顺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 顺 德 政 法 ”
长 按 二 维 码
关 注 我 们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