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复议受理窗口搬迁公告

佛山高明普法

公     告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复议受理窗口自2019年4月1日起搬迁至佛山市高明区荷街道永安街9号高明区司法局一楼大厅右侧,相关行政复议业务请到上述新址办理(电话:0757-88668210,邮政编码:528500)。

特此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