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柜员机上有万元现金,拿or不拿?最终他伸手带走了......
谈到钱,大家都会仔细起来
但最近有位仁兄取款后竟忘记拿
而且还是一万元!
这让后来人就很为难了
一万元就在那里
拿or不拿?
盯了钱好久,他终于伸出了手......
最后这捆钱究竟落入谁的口袋?↓↓↓

9月7日下午,盐步的黄先生到银行自助柜员机处取现,只见他逐步取出50000元后,便把现金分成5份进行捆绑,然后将捆绑好的现金放置在柜员机上。

然而,在捆绑好全部现金后,黄先生将其中4捆装进自己的裤兜里,整理好衣服,没多加清点确认,就......走了!

简直是“不把金钱放在眼里”!
不久,一名男子进来了,他看见10000元现金后,犹豫了一会儿,然后伸手......把钱带走了......


黄先生回家后才发现身上只有40000元,怀疑是放在银行忘记拿了,于是着急地报警求助。接报后,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指挥中心立即指令盐步派出所到场处警。
民警当即提取了拿钱男子的外貌特征,迅速确定了他的身份。随后,民警联系上了该男子,并对其进行法律宣传教育,第二日上午,在民警的陪同下,该男子将拿走的10000元现金交还给失主黄先生。

“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这么快就把钱找回来了”,黄先生紧紧握着民警的手。

9月16日9时许,黄先生给民警送来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破案神速,为民解难警民情深”的锦旗,以表谢意。
普法提醒
市民在取款时,除了要时刻防止密码泄露、被偷窥外,在取款后记得一定要清点现金金额,确认了柜员机周围没有遗漏银行卡、现金或者其他随身物品之后再离开,以免因粗心遭遇损失。如途中发现有遗漏,务必及时返程取回,万一东西找不到了请报警求助。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涉嫌侵占罪,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是自己的钱财不放自己的口袋,拾获了他人的东西应尽归还义务,不能“袋袋平安”!九江这名老伯的精神就十分值得学习→南海一老人写下的纸条受央媒关注!他却说不需要声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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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海公安
佛山政法微信编辑小组

